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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2/2023-00363
文号
红发改审发〔2023〕114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5-29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庄集乡洪沟滩村养殖园区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庄集乡洪沟滩村养殖园区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新庄集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审批新庄集乡洪沟滩村养殖园区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红新政发202352)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05-640303-04-01-251934。相关专家对中祥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新庄集乡洪沟滩村养殖园区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评审。根据《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的通知》(红党农发〔20231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洪沟滩村肉羊养殖基础设施,扩大洪沟滩养殖肉羊的规模产量及品质,推动畜牧业产业发展,促使生产向标准化运作,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扩大村集体收入,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新庄集乡洪沟滩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羊舍3座,总建筑面积为2546.28m2;新建门房1座,建筑面积20m2;新建草棚1座,建筑面积360m2;新建消毒池1座,建筑面积32m2;新建大门1座,增设1套成品药浴池,铺设室外给排水管网及电气线缆等。

四、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259.35万元;其中:工程费241.88万元,其他费14.9万元,预备费2.57万元。

资金来源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和闽宁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35-202310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新庄集乡洪沟滩村养殖园区改造提升项目审定概算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52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新庄集乡洪沟滩村养殖园区改造提升项目审定概算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概算(万元)

合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其他费用

工程费用

209.22

32.66


241.88

1

羊舍1

56.07

5.62


61.69

2

羊舍2

56.07

5.62


61.69

3

羊舍3

56.07

5.62


61.69

4

消毒池

0.98



0.98

5

可移动药浴池

0.65



0.65

6

门房及大门

11.52

1.16


11.52

7

草棚

24.15

0.02


24.17

8

室外工程

3.71

14.62


14.62

其他费用



14.9

14.9

1

设计费



6.05

6.05

2

工程监理费



3.87

3.87

3

勘察费



1.21

1.21

4

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



1.11

1.11

5

决算编制费



1.45

1.45

6

材料检验试验费



1.21

1.21

预备费



2.57

2.57

项目总投资

209.22

32.66

17.47

2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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