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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2/2023-00311
文号
红发改审发〔2023〕95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5-15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新批准红寺堡区第三供热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新批准红寺堡区第三供热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报来《关于重新审批红寺堡区第三供热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红建交发〔2023〕7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01-640303-04-01-778595,我局曾以(红发改审发〔2023〕58号)批准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于该项目需对厂区进行重新布局,对配套设备进行完善,对配套管网进行优化,部分建设内容及总投资发生变化。经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第29次)研究,同意重新批准红寺堡区第三供热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

红寺堡区东环路东侧、民族街南侧。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91.75亩,建设主厂房、干煤棚、破筛楼、综合楼等14座单体,面积共16451㎡,安装91MW循环硫化床燃煤热水锅炉3台,配套安装半干法脱硫除尘及SNCR+SCR脱硝装置3套,安装破碎机、给煤机等输煤设施设备1套,除灰、除渣系统1套,水泵、加药装置等供水系统1套,安装变压器6台及各类配电柜、控制柜、电线电缆等供电与自控系统,建设室外道路及硬化9984㎡、给排水管网、围墙1053m、大门2座,DN900一级管网1.9km,10kv架空专线12km等。

三、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6634.83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24087.80万元、其他费1522.61万元、预备费1024.4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自治区统筹、北方地区清洁能源供暖奖补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资金。

    四、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至2025年。

五、几点要求

(一)请据此批复尽快开展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二)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

(四)待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同时做好宁夏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后续填报工作。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六)自本文下发之日起,于2023年3月9日《关于红寺堡区第三供热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红发改审发〔2023〕58号)废止。


附 件:红寺堡区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项目名称:红寺堡区第三供热中心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取招

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





重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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