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
报来《关于对红寺堡镇日光温室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批的请示》(红农发〔2023〕1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212-640303-04-01-529528。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中凡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红寺堡镇日光温室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根据《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的通知》(红党农发〔2022〕18号)、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红寺堡镇农业基础设施,有助于壮大蔬菜产业、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保障农副产品区域供给,同时解决当地群众务工需求,增加农民收入,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红寺堡镇。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日光温室(墙体土夯)75座,占地面积为347亩,建筑面积为139248平方米。其中:133米*18.0米日光温室12座,90米*18.0米日光温室16座,100米*18.0米日光温室47座;配套室内给水管道9320米,卷帘机75套、75座24m³成品蓄水池(含一备一用循环水泵),75套水肥一体机;拆除原有拱棚265座、场地平整148584.8平方米、室外给水管道安装2390米,种植土换填66144m³,电气外网及两台250杆式变压器安装等配套项目建设。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4076.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580.9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01.61万元,预备费:194.13万元。
资金来源:2023-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3月至2024年12月。
六、几点要求
(一)请据此批复尽快开展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二)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
(四)待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同时做好宁夏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后续填报工作。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名称:红寺堡镇日光温室改造提升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取招 标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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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 | ||||||
施工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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