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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2/2022-01621
文号
红发改审发〔2022〕253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11-28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柳泉乡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柳泉乡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吴忠市红寺堡区民政局: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区柳泉乡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20229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211-640303-11-01-202845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推动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发展具备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区域协调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机构,促进养老服务中心的实施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吴忠市红寺堡区柳泉乡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1325㎡(约2亩),总建筑面积900㎡,地上两层框架结构,设置老年人护理床位30张。其中:生活服务用房435㎡,保健康复用房102㎡,娱乐活动用房118㎡,附属设施用房245㎡;以及配套水、暖、电、外网硬化、围墙等附属设施工程。

    四、投资算及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398.7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76.96万元,其他费用19.84万元,预备费用1.98万元。

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33-202312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柳泉乡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投资概算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11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柳泉乡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投资概算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概 算 金 额 (万元)

建筑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安装工程费

其他费用

合计

工程费用

309.07

11.17

56.72

0.00

376.96

()

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248.55

11.17

51.63


311.35

1

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土建

248.55




248.55

2

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安装



51.63


51.63

3

电梯


11.17



11.17

()

室外工程

60.52


5.09


65.61

1

室外铺装

26.23




26.23

2

室外围墙及大门

17.00




17.00

3

外网给排水-土建

10.55




10.55

4

外网给排水-安装



5.09


5.09

5

室外绿化

6.74




6.74

费用




19.84

19.84

1

工程监理费




4.52

4.52

2

设计费




7.92

7.92


工程




1.32

1.32


工程测绘




0.65

0.65


工程检验试验费




1.13

1.13

4

招标服务费




1.13

1.13

5

清单控制价编制费




1.13

1.13

6

竣工结算审核费




0.38

0.38

6

竣工决算审计费




0.94

0.94

8

环评费




0.72

0.72

预备费




1.98

1.98

项目总投资

309.07

11.17

56.72

21.82

39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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