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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2/2022-01607
文号
红发改审发〔2022〕250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11-14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宁夏苦水河红寺堡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宁夏苦水河红寺堡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局:

报来《关于审批苦水河红寺堡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红水发〔2022〕139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211-640303-19-01-747657。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利厅“扩大有效投资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水计发〔2022〕3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苦水河红寺堡段综合治理工程是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苦水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工程实施后将进一步完善苦水河红寺堡段防洪工程体系建设、增强河道岸线稳定,对提高区域防洪减灾能力、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主要规模及建设内容

新建护岸工程59处,单侧砌护总长度12.83km;滩地生态修复9处,总面积1233.47亩;新建水质监测站1处、视频监测站28个,配设无人机设备2套,界桩1053个。

三、项目匡算投资

项目匡算总投资6226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四、建设期限

2023年-2025年。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土地、规划、环评等各项前期工作,积极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继续做好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网上申报工作。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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