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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2/2022-01589
文号
红发改审发〔2022〕239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10-16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庄集乡红川村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园附属冷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庄集乡红川村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园附属冷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新庄集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审批新庄集乡红川村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园附属冷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红新政发〔2022〕14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项目代码:2210-640303-04-05-848068。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加速新庄集乡红川村产业化进程,推动产业结构的发展,带动当地农民就业,提升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助力乡村振兴,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新庄集乡红川村。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冷库1座,建筑面积751㎡,柱顶高度5.9m;装卸场地硬化40.36㎡;毛石砌筑挡土墙12.4m;外网工程敷设DN200波纹管100m,Ф110PVC管320m,安装YJV4*50+1*25电缆420m;空调、压缩机及附属配件安装;室内外给排水、电气等附属设施工程。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209.8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4.49万元,其他费用13.25万元,预备费2.08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家烟草专卖局帮扶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2年10月至2022年11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新庄集乡红川村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园附属冷库建设项目审定概算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新庄集乡红川村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园附属冷库

                  建设项目审定概算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概算(万元)

土建工程费

安装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费用

合计

建筑工程费用

145.01

34.48

15.00


194.49

1

冷库-土建

138.33




138.33

2

冷库-给排水


11.95



11.95

3

冷库-电气


11.25



11.25

4

装卸场地硬化

1.17




1.17

5

挡土墙

0.64




0.64

6

外网工程

4.87

11.28



16.15

7

空调、压缩机及附属配件



15.00


15.00

费用




13.25

13.25

1

工程监理费




3.50

3.50

2

控制价编制费




0.78

0.78

3

结算审核费




0.58

0.58

4

决算审计费




0.58

0.58

5

设计费




5.84

5.84

6

测量费




1.00

1.00

7

质量检测费




0.97

0.97

预备费




2.08

2.08

项目总投资

145.01

34.48

15.00

15.33

20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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