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区红柳沟城区弘佛寺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红水发〔2021〕9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107-640303-19-01-751479。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意见(宁水咨司发〔2021〕119号)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红柳沟是黄河的一级支流,主要承担着区域山洪排泄任务。由于沟道常年受洪水冲刷作用,仍有部分段落岸坡坍塌,并且已治理段落有水毁现象,影响到沿线村庄、农田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本次在已治理的基础上,对红柳沟城区弘佛寺段进行治理,进一步提高区域防洪减灾能力,对保障河道沿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红寺堡镇境内。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防洪工程
1.疏挖扩整工程。疏挖扩整单侧沟道长0.25公里,内边坡比1:2.0。
2.护岸工程。沟道单侧砌护长1.15公里,采用格宾+草籽坡式结构,格宾石笼坡面厚0.3米,基础深1.0米、宽1.5米,坡脚设格宾石笼备塌体,为两层,上层宽1.0米、厚0.5米,下层宽1.5米、厚0.5米。
3.水毁修复工程。维修加固护岸长0.5公里,采用浆砌石坡式结构,坡面厚0.4米,基础深1.0米、宽0.72米,坡脚设格宾石笼备塌体,宽1.5米、厚0.5米。
4.尾水工程。新建沟道尾水1座,采用管涵结构,管径1.5米。
(二)高边坡治理工程
高边坡治理3处,总长1.05公里。
项目概算总投资792.6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41.15万元,独立费用52.57万元,预备费21.7万元,移民占地补偿费65.64万元,环境保护费6.21万元,水土保持费5.41万元。
资金来源为红寺堡区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为2021年9月至2022年5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红柳沟城区弘佛寺段防洪治理工程投资概算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红柳沟城区弘佛寺段防洪治理工程投资概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投资概算(万元) | |||
建安工程费 | 设备购置费 | 独立费用 | 合计 | ||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 624.88 | 624.88 | |||
一 | 防洪工程 | 505.8 | 505.8 | ||
1 | 疏挖扩整工程 | 43.77 | 43.77 | ||
2 | 护岸工程 | 371.83 | 371.83 | ||
3 | 水毁修复工程 | 86.63 | 86.63 | ||
4 | 尾水工程 | 3.57 | 3.57 | ||
二 | 高边坡治理工程 | 119.08 | 119.08 | ||
第二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 16.27 | 16.27 | |||
第三部分 独立费用 | 52.57 | 52.57 | |||
一 | 建设管理费 | 6.41 | 6.41 | ||
二 | 工程监理费 | 12.82 | 12.82 | ||
三 | 工程勘测设计费 | 22.44 | 22.44 | ||
四 | 其他 | 10.9 | 10.9 | ||
1 | 安全生产措施费 | 7.69 | 7.69 | ||
2 | 质量检测费 | 3.21 | 3.21 | ||
第四部分 基本预备费 | 21.7 | ||||
Ⅰ | 工程部分投资 | 715.42 | |||
Ⅱ | 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 | 65.64 | |||
Ⅲ | 环境保护工程费 | 6.21 | |||
Ⅳ | 水土保持工程费 | 5.41 | |||
总投资 | 792.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