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来《关于审批大河乡龙泉、红崖村道路硬化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红乡振发〔2021〕1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106-640303-04-05-603609。相关专家对中旭(宁夏)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大河乡龙泉、红崖村道路硬化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据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区旧路是龙泉村、红崖村村民日常生产生活的重要道路。原旧路为简易砂砾路,因道路等级低且缺少养护,路面坑槽沉陷、缺桥少涵、晴通雨阻等现象普遍存在,已严重影响了项目区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特色产业的发展进程。实施该项目可彻底消除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交通瓶颈,解决移民搬迁后续遗留问题,加快项目区乡村振兴推进步伐。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大河乡龙泉村、红崖村。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道路全长3.054km,由3条路线组成。其中龙泉村2条路线,龙泉村主线长1.447km,龙泉村支线1.272km,红崖村支线0.335km。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路面结构采用18cm水泥混凝土面层+20cm厚级配砂砾基层;龙泉村主线、红崖村支线路基宽度5.0m,路面宽度4.0m,两侧各设置0.5m宽砂砾路肩(8cm厚),龙泉村支线路基宽度6.0m,路面宽度5.0m,两侧各设置0.5m宽砂砾路肩(8cm厚)。
项目概算总投资227.9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86.20万元,其他费用29.15万元,预备费11.49万元。
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为2021年7月至2021年11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大河乡龙泉、红崖村道路硬化项目投资概算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大河乡龙泉、红崖村道路硬化项目投资概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合计(万元) |
一 | 第一部分 建筑安装工程费 | 186.20 | 186.20 |
1 | 临时工程 | 1.25 | 1.25 |
2 | 路基工程 | 36.65 | 36.65 |
3 | 路面工程 | 131.51 | 131.51 |
4 | 桥梁涵洞工程 | 6.47 | 6.47 |
5 | 交叉工程 | 1.22 | 1.22 |
6 |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 6.10 | 6.10 |
7 | 其他工程(改河、改沟、改渠) | 0.25 | 0.25 |
8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2.75 | 2.75 |
二 | 第二部分 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 1.10 | 1.10 |
1 | 土地使用费 | 1.10 | 1.10 |
三 | 第三部分 其他费用 | 29.15 | 29.15 |
1 | 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 | 1.86 | 1.86 |
2 | 工程监理费 | 3.72 | 3.72 |
3 | 设计文件审查费 | 0.12 | 0.12 |
4 | 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 | 1.76 | 1.76 |
5 | 设计勘察费 | 6.08 | 6.08 |
6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61 | 1.61 |
7 | 环境影响评价费 | 1.00 | 1.00 |
8 | 水土保持评估费 | 6.00 | 6.00 |
9 | 行洪论证(评估)费 | 7.00 | 7.00 |
四 | 第四部分 预备费 | 11.49 | 11.49 |
五 | 总投资 | 227.94 | 227.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