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太阳山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区太阳山镇周新村村庄绿化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红太政发〔2021〕41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104-640303-15-05-797569。据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近年来,红寺堡区农村人居环境取得显著成效,但部分村庄环境现状不容乐观,村庄公共环境问题突出,解决村庄人居环境问题已成为村民生活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该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改善周新村村庄人居环境,有效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收入。原则上同意该项目实施。红寺堡区农村人居环境状况存在不平衡、不全面等问题,与乡村振兴的要求和农民期盼还有很大差距,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该项目的建设是太阳山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建设的根本点和切入点,可以有效地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面貌和生活质量,同时对各村的村容村貌建设工作意义重大。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红寺堡区太阳山镇周新村。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在周新村北部的泾源组和彭阳组居民庭院内种植经果林,共240亩。主要品种有苹果树和桃树,共栽植苹果树6100株(145亩),桃树4000株(95亩)。
(二)对村内道路两侧进行绿化,两侧各栽植一排行道树,共120亩,选用的主要苗木品种有旱柳(3000株)、新疆杨(2500株)。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9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4.69万元,其他费用4.31万元,预备费1万元。
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财政投资72万元,红寺堡区财政投资18万元。
五、项目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为2个月,2021年4月-2021年5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8日
附件
红寺堡区太阳山镇周新村村庄绿化项目投资概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投资概算(万元) | ||||
建筑工程 | 安装工程 | 设备购置 | 其他费用 | 合计 | ||
一 | 工程费用 | 84.69 | 84.69 | |||
1 | 庭院经果林绿化工程 | 55.91 | 55.91 | |||
2 | 巷道两侧绿化工程 | 27.12 | 27.12 | |||
3 | 种植土回填 | 1.66 | 1.66 | |||
二 | 其他费用 | 4.31 | 4.31 | |||
三 | 预备费 | 1 | 1 | |||
总投资 | 84.69 | 5.31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