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 > 批准结果信息
索引号
640303002/2021-00054
文号
红发改审发〔2021〕2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1-14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宁夏小甜水河河源区生态修复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宁夏小甜水河河源区生态修复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

报来《关于审批宁夏小甜水河河源区生态修复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吴环红分发〔20212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修复和改善小甜水河河源区生态环境,使小甜水河出口断面水质总体提升到类及以上,消除地表水劣类水体,基本实现小甜水河河源区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初步修复、水环境清洁优美的目标,原则上同意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计划实施的宁夏小甜水河河源区生态修复项目。

二、建设地点

    小甜水河

三、主要规模及建设内容

对红寺堡区柳泉乡甜水河村甜水河组、旧城组,红寺堡镇朝阳村富康组农村生活污水采用负压真空技术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分类资源化利用;建设农田防护林、沟道截流缓释工程,治理面积5.39平方千米;建设项目监管平台一座。

四、项目投资

总投资582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专项资金,不足部分地方自筹。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规划、土地、环评等各项前期工作,积极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同时做好宁夏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报工作。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114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