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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29/2025-00047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统战部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12-31
名称
关于2024年红寺堡区新庄集乡电商助农直播车间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的公示
关于2024年红寺堡区新庄集乡电商助农直播车间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的公示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2024年下达2024年红寺堡区新庄集乡电商助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共计163.24万元,其中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为155.57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7.67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项目总体绩效目标为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发展特色农业、提高农产品品质和附加值,从而推动农业转型升级,为乡村建设注入活力。此外,电商直播还可以带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民提供专业的电商运营培训和实践机会,提高电商运营能力,增加就业机会。产出指标共项,一是数量指标,指标值1为建成西川党校直播间,建筑改造58.84㎡,配套直播设备5指标值2建成柳树台村直播间,建筑改造76.72㎡,配套直播设备3套,指标值3建成西源村直播间,建筑改造97.24㎡,配套直播设备3套,指标值4建成红川村直播间,建筑改造56.73㎡,配套直播设备3套;二是质量指标,指标值为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为100%;三是时效指标,指标值1为当年资金支出率100%,指标指2工程按期完成率100%;四是成本指标,指标值为资金投入≤172.24万元。效益指标共项,一是经济效益指标,指标值为项目投产运营后带动农民增收、村集体经济发展显著;二是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为项目投产运营后受益脱贫户人口数12555343三是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值为长期推动农业转型升级,为乡村建设注入活力满意度指标共一项,指标值为西川村、柳树台村、西源村、红川村群众满意度95%以上。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项目绩效管理要求,我部组织工作人员通过查阅资料及实地走访的形式对2024年红寺堡区新庄集乡电商助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人员先是对资金到位和支出情况进行核对,按照实际完成情况对项目库资金进行调整,随后走访西川村、柳树台村、西源村、红川村,对村委会领导干部及村民进行随机访问,了解项目建成后运行情况及效益,访问结果获得一致好评。

三、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根据《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红党农发〔202322号),该项目到位总资金163.24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163.24万元,截至目前,除去工程质保金4.667万元未支付,其余已全部完成支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该项目各项管理制度基本得到了有效落实,项目申报、批准、管理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项目实施资料完整,程序合规,并按程序公开公示;建设方案和投资预算编制符合要求,施工图设计由专家审查论证确定;项目合同书、技术鉴定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项目四制管理制度基本得到有效执行。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共四项一是数量指标,指标值1为建成西川党校直播间,建筑改造58.84㎡,配套直播设备5指标值2建成柳树台村直播间,建筑改造76.72㎡,配套直播设备3套,指标值3建成西源村直播间,建筑改造97.24㎡,配套直播设备3套,指标值4建成红川村直播间,建筑改造56.73㎡,配套直播设备3套;二是质量指标,指标值为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为100%;三是时效指标,指标值1为当年资金支出率100%,指标指2工程按期完成率100%;四是成本指标,指标值为资金投入163.24万元。完成以上指标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共项,一是经济效益指标,指标值为项目投产运营后带动农民增收、村集体经济发展显著;二是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为项目投产运营后受益脱贫户人口数12555343三是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值为长期推动农业转型升级,为乡村建设注入活力。完成以上指标任务。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对西川村、柳树台村、西源村、红川村委会领导干部及村民进行随机访问满意度达到95%以上,平均得分98分,大家普遍认为项目的实施改善人居环境,带动当地群众增收,大家总体满意度较高。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4年红寺堡区新庄集乡电商助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全年预算工程资金172.24万元,实际完成投资163.24万元,偏差1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竣工决算结余下一步,我部将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在实践的基础上,加强研究,科学、合理地设定项目绩效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部对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全面检查,并加强检查结果应用;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申请立项和经费支持的重要依据,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对绩效评价情况予以公开。

公示期期限: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0日。

监督电话:0953-5098278

监督平台电话:12317

附件:绩效目标自评表                                        

                                         中共吴忠市红寺堡区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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