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7月21日在红寺堡区水务局参加的自治区防汛办组织的关于召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局自7月23日开始正常防汛值班。为做好2018年度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年度防汛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放在首位,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坚持防洪除涝并重,做到有备无患,确保全系统安全度汛。
二、加强领导
(一)建立组织
为切实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防汛工作指挥部:
总 指 挥:汤 洪 党组书记、局长
副总指挥:田兴福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蒋海峰 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李富英 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新民街道执法大队教导员
何 苗 政策法规室负责人
杜小琼 案件审理室负责人
王 昊 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负责人
赫富雅 财务室负责人
马兴国 新民街道执法大队负责人
杨应林 红寺堡镇执法大队负责人
罗成功 太阳山镇执法大队负责人
彭玉海 新庄集乡执法大队负责人
陈 强 大河乡执法大队负责人
马继平 柳泉乡执法大队负责人
马存义 弘德慈善园区中队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综合办公室,蒋海峰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电话:5080010(夜间)。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为保证防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指挥部成员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总指挥汤洪同志对全局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负总责,统一指挥全局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对防汛抢险工作中重大措施、人员调用等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副总指挥田兴福负责防汛抢险综合协调处置工作。办公室主任蒋海峰负责防汛物资的落实和调配及人员组织、车辆调度。各位成员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全局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的宣传和思想动员等工作,了解防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督促各队(室)防御洪水和各项度汛措施的落实,认真执行防汛指挥部的调度命令,为安全防汛提供有效的组织保障。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改隐患
各队(室)要结合本队(室)实际,明确防汛工作重点,迅速组织人员对本队(室)的库房、宿舍、排水管道和低洼易涝区认真进行一次全面拉网式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迅速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抓紧整改到位,彻底消除隐患。
(二)落实抢险队伍和防汛物资
各队(室)要按照防汛抢险需要,认真落实防汛物资和抢险队员。汛前各队(室)要对抢险队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抗洪抢险技术培训,了解防汛知识,掌握抢险技能。实行定领导、定人员、定任务、定工具、定责任,保证遇险时拉得出、抢得上、守得住。各队(室)要按照局分解的指标迅速落实到位。各队(室)还要备足备齐本队(室)防汛所需的物资、器材。防汛物资和器材要按规定登记造册,做到专人负责,专库保管,做到随要随到,保证防汛需要。
(三)落实防汛车辆
凡有车辆的队(室)汛期应按照要求由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度使用,保证车况良好,油料充足,听从指挥,随叫随到。
四、措施要求
(一)防汛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队(室)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抓紧、抓实、抓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隐患处理在萌芽状态,一时处理不了的,要采取应急措施。对出现防汛事故的要及时上报,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出现事故隐瞒不报或工作不力造成重大损失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进一步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各队(室)负责人为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队(室)防汛工作负总责,要做到思想到位,工作到位,投入到位,切实担当起本队(室)防汛工作的重任。局领导要主动到各队(室)及时了解情况,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一旦出现险情,要立即赶赴现场靠前指挥。要明确各自防汛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严格执行防汛责任追究制度,汛期不论哪个地方因失职渎职出了问题,都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三)认真落实汛期值(带)班制度。各队(室)领导要坚守岗位,轮流值(带)班,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做好值班记录,保证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联络畅通,实施有效的指挥和调度。
(四)局值班领导要加强汛期检查工作。定时不定时对各队(室)值班情况和防汛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防汛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附件: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2018年防汛值班安排
吴忠市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
2018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