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任务,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从年初开始分局积极组织开展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目前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开展摸底排查,建立农村食品经营主体监管台账。对农村各类食品经营主体按照行业分类开展摸底排查建立监管台账,目前为止我区农村餐饮服务单位103户、流通经营户579户、食品加工小作坊58户;通过对我区农村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的摸底排查,详细建立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台账,做到了底数清、户数明、情况明。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消除农村食品安全隐患。一是规范市场主体准入。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资格许可证、登记证的核发,加强对证照过期和无证照生产经营、超范围生产经营、擅自改变生产经营项目与场所等行为的监督查处,确保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二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从业人员健康、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等管理,严把食品质量关。三是加强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食品生产领域重点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过期原料、生产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以及仿冒标识标注等违法行为;食品销售领域加大对散装食用油、散装酒、散装糕点、散装糖果等散装食品的监管,重点整治销售的散装食品票据不全、标识标签不规范、无防尘防蝇等防护措施、冷冻冷藏食品未按规定贮存等问题,加大农村集市食品摊点监管,强化农村网络食品销售监管;餐饮服务领域重点检查农村餐饮服务单位后厨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查验、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操作规范的落实。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整治氛围。分局采取个体户月例会、食品安全日常执法检查等形式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和假冒伪劣食品辨别方面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从正规渠道购买合格食品,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慎重购买和食用不明食材及加工制作的食品,引导督促农村食品市场销售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升了消费者质量安全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
截至目前,分局在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行动检查中,共出动执法人员 166人次,执法车辆62台次,共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288户;其中流通经营户190户,餐饮店67户,小作坊31户,针对农村食品经营户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不到位、食品过期、散装食品无标签,下发22份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查处2起食品违法行为案件,罚没款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