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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4/2021-00109
文号
红教发〔2021〕49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教育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教育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3-10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关于印发《红寺堡区教育系统关于成立红寺堡区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的通知
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关于印发《红寺堡区教育系统关于成立红寺堡区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幼儿园,局机关各股室:

为贯彻落实《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1年教研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教发〔2021〕35号),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红寺堡区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现将《红寺堡区教育系统关于成立红寺堡区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附件:红寺堡区教育系统关于成立红寺堡区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

                                                     2021310


(此件公开发布)


红寺堡区教育系统

关于成立红寺堡区基础教育教学指导

委员会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1年教研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教发〔202135号),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红寺堡区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一、性质与宗旨

红寺堡区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在教育局领导下,教师发展中心具体负责业务和组织管理工作,由同一学科优秀教师组成,集教学、教研职能于一体的非行政性工作机构,旨在实现教学教研工作决策扁平化管理目标。

二、委员会组成

由教师发展中心各学段(学科)部负责人出任主任,以各学科名师骨干人才工作室主持人为首席教师,以“四有”好老师为标准,经学校推荐,教师发展中心审核,从每个学科选拔优秀教师出任成员。

(一)高中(中职)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主任:王东君

首席教师:高中(中职)各名师骨干人才工作室主持人

成员:赵丽花(语文) 丁娟莉(化学) 马金兰(生物) 李 萍(音乐) 

      罗金刚(体育) 刘 水(地理) 马俊琴(信息技术)赵丽(英语)

      张泽龙(数学) 马 欢(物理) 马小梅(美术) 刘娟娟(历史)

      陈嘉琦(机电)陈 芳(农业) 纪学平(电子商务)

      张瑞(语文)      蔡菊玲(物理)  阮艳(美术)

    (二)初中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主任:田江

首席教师:初中各名师骨干人才工作室主持人

成员:马晓丽(语文)周妍匣(数学)王凤梅(英语)剡红(物理)

      韩 燕(化学)尤晓玲(生物) 马 丽(历史)何玲玲(地理)

      韩占祥(音乐)崔亚利(体育与健康)李雅婷(美术)

      马德秀(信息技术)

    (三)小学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主任:苏小宁

首席教师:小学各名师骨干人才工作室主持人

成员:宋 瑶(美术) 田 斌(体育) 柳 霄(科学)刘 勇(信息技术) 

      张晓霞(英语)姚晓儒(音乐)李芳芳(语文)张宏慧(数学)

(四)学前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主任:文晓惠

首席教师:学期教育各名师骨干人才工作室主持人

成员:段惠蓉 王玉芳 李存芳 陈昌凤 张调霞

(五)思政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主任:马东海

首席教师:各学段思政名师骨干工作室主持人

成员:祁婷 王亚琴 马韶 张爱玲 王小花 曹燕

(六)“互联网+教育”及人工智能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主任:魏万帅

副主任:张强

首席教师:信息技术各名师骨干工作室主持人

成员:杜智明 杨楠 冯雷祖 安思绪 马跃 马军 王文艳 马冬 闫雷 

      冶永国 哈娟 刘勇 周超 李富俊 马倩

    (七)劳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主任:马兴伟

首席教师:景彦峰

成员:余林 任雪芬 马晓东    

三、工作职责

(一)学科教学教研工作

各学科部及名师骨干人才工作室凡有重大教学教研活动事项,应先提出书面方案,由教师发展中心牵头,举办由教师发展中心学段部负责人、各学段(学科)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名师工作室三方参加的座谈或听证会议,在座谈、听证、论证并提供最优决策依据的基础上,形成有关文件印发执行。

(二)教学评价改革工作

依据上级文件,探索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树立过程评价关联结果评价、增值评价导关联学生个性化区间发展理念,通过研究创新试题命题形式,加强对学生必备品质和关键能力的考查,建立动态发展的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研究机制。高中阶段围绕育人方式改革,依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中国高考评价体系》,重点研究高考试题改革相关事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依据最新颁布的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根据宁夏中考命题实践,动态研究中考命题有关事项。小学阶段建立探索跨学科综合性试题的常态化研究工作机制。

(三)作业改革设计工作

依据学科、学段、学生心智和认知发展规律及差异化教学,深入研究探究性作业、实践性作业、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探索跨学科作业和综合性作业,提供可供推广借鉴的作业设计改革思路和具体做法。

    (四)教学方式改革工作

围绕“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体验式、情景式”和项目化学习、合作学习内涵建设等内容,以深入钻研有关理论为前提,在借鉴相关优秀教学实践经验基础上,探索有关课堂教学方式改革,力争为红寺堡区探索新课堂教学形态推进工作提供可借鉴的先导性思路与经验。

(五)教辅资料评议工作

在确保评议程序合规、评议主体条件合规的基础上,依据上级文件要求,召集委员会全体委员召开教辅资料评议推荐工作会议,评议结果提交教育局局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向社会进行公示,并依据有关程序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备。

(六)“互联网+教育”示范县(区)建设工作

依据上级文件,围绕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应用、“三个课堂”应用、教师信息化2.0能力提升工程和人工智能助推教育教学发展等,结合红寺堡区实际,在“互联网+教育”达标县(区)基础上,研究创建红寺堡区“互联网+”教育资源共享示范县(区)推进工作有关事项,将示范县(区)建设梳理成工作推进清单,逐一解决。

四、相关要求

1.强化学习,认真履职。各委员会主任和首席教师要紧扣教育科研时代脉搏、主动超前学习,透彻理解有关政策及学术概念,按照教科研发展实际需要开展相关工作。各学科委员要在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紧密结合的基础上针对有关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2.强化指导,动态管理。教师发展中心要加大对相关学科委员的教科研理念指导力度。对因工作调整、调动或不能胜任的首席教师和各学科委员,要做出调整,并依据有关选拔条件,及时补选优秀教师替补。

3.强化保障,各司其职。各学校(园)及有关股室要围绕本通知,积极配合教师发展中心开展相关工作,各首席教师及学科委员会成员所在学校(园)要全方位大力支持首席教师及成员的工作,优先为首席教师及学科委员配备有关理论学习书籍,优先提供学习培训机会,保障首席教师和各学科委员正常履职的各项条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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