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慧玲幼儿园、七彩幼儿园、雨丝幼儿园、玉池幼儿园、小燕子幼儿园、小龙人幼儿园、小白鸽幼儿园:
现将《红寺堡区2018年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通知要求,贯彻执行。
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
2018年9月26日
红寺堡区2018年政府购买学前
教育服务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执行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宁教办函〔2018〕18号)和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预算的通知》(宁财(教)指标〔2018〕223号)文件精神,满足红寺堡区农村移民群众对优质价廉学前教育的需求,结合红寺堡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办好学前教育”的要求,按照“政府出资承担、教育行政部门实施、民办幼儿园承接、合同制管理、落实过程管理、民办园儿童受益”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政府学前教育服务模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满足农村移民群众对质优价廉学前教育的需求。
二、工作目标:
1.创新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方式,缩小城区项目园与公办园之间的收费标准,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价廉质优的学前教育资源。
2.形成多元参与、公平竞争的格局,激发民办幼儿园自我发展的内动力,提高民办园质量。
3.通过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重点解决我区幼儿入园率问题,解决孤儿、残儿、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问题,推进教育公平。
近几年通过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使我区一年入园率达到100%;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74.55%,并逐年提高。
三、工作原则
1.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原则。项目园的选择、购买方式的确定要依据需要解决的问题来确定,要保证项目工作为今后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服务。
2.科学管理原则。确立的试点幼儿园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保教并重,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为幼儿提供安全的学习生活的条件。教育局尊重民办幼儿园办园自主权,积极为项目幼儿园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
3.不重复享受国家扶持资金的原则。因项目单位数量有限,以其他形式已经享受过政府扶持资金的幼儿园(如公建民营幼儿园)不参加项目承接工作。
4、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教育厅下达2018年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44万元,此资金的70%以上用于补助幼儿保教费,使更多的孩子享受普惠政策。
5、已享受过学前两年资助和建档立卡资助的幼儿不再享受此政策。
四、购买内容
(一)承接主体
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下达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红寺堡区项目园为慧玲幼儿园、七彩幼儿园、雨丝幼儿园、玉池幼儿园、小燕子幼儿园、小龙人幼儿园、小白鸽幼儿园。
(二)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工作职责
1.购买主体职责。
购买主体即红寺堡区教育局。
具体职责: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好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实施办法,提出购买需求、准入条件和评价标准,要按规定公开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相关信息,督促承接主体按合同规定完成招生工作,做好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接受群众监督。对承接主体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管,建立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信用记录和应用制度,实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2.承接主体职责。
承接主体即慧玲幼儿园、七彩幼儿园、雨丝幼儿园、玉池幼儿园、小燕子幼儿园、小龙人幼儿园、小白鸽幼儿园。
具体职责:详细制定购买方案,认真履行购买合同,主动适应购买服务需求,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保教水平,严格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要求,对服务对象实施科学的保育教育,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要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家长、社会、相关部门的监督。
(三)购买方式
根据红寺堡区学前教育发展现状及突出问题,拟采取补助幼儿保教费、补贴教师工资这两种方式开展购买服务工作,小燕子幼儿园可以根据本园实际提出适合的购买方式,可以采取一种购买方式,也可以采取两种方式合并使用。
五、购买程序
1.承接幼儿园制定方案。承接幼儿园根据本园实际,制定承接购买服务的方案,明确购买计划中的服务内容,所要达到的绩效目标及经费预算等。
2.承接幼儿园提出购买方式。承接幼儿园根据本园实际确立本园的购买内容、具体方式、资金预算,教育行政部门对申请承接购买服务的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并报政府财政部门进行备案。
3.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承接的幼儿园和教育行政部门按期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明确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目标、任务、要求和服务期限、资金支付、违约责任等内容。
4.履行购买服务合同。承接的幼儿园要按合同约定做好相关工作,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承接幼儿园的服务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并兑现政府购买服务资金。
5.评估购买服务成效。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年检时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对承接的幼儿园合同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六、工作进度安排
承接项目时间 2018—2019学年
1.2018年9月15日—9月30日,依据调研情况,制定红寺堡区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上报红寺堡区政府。
2.2018年10月8日—10月31日,项目承接幼儿园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按实际情况确定购买服务方式,制定实施方案,同时做好宣传工作。
3.2018年11月1日—11月30日,项目承接幼儿园收集核对受资助幼儿相关信息及家长银行账号并做好资金发放后家长签字建档工作。
4.2018年12月1日—12月30日,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幼儿园开展年度检查,对承接服务内容进行考核,完成年度工作报告。
2018-2019学年度两学期工作雷同。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教育厅的统一部署,成立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领导小组,由政府主管领导负总责,教育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工作人员具体落实的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工作网络。明确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的具体工作职责,针对项目幼儿园的具体问题制定好工作方案,要深入研究,具体抓好落实。
2.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教育行政部门、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教育部门的管理职能,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将此工作纳入年度督导工作计划,要抓好过程性工作的管理,各种档案的建设,各种材料的审核以及购买资金的落实和发放等工作,一定要把此项工作做成民生工程、希望工程。
3.合理确定购买服务方式。项目幼儿园要认真分析本幼儿园具体实际和存在问题,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实际,确定最适合本园的购买方式,要保证所采取的购买方式能够解决实际问题、能够促进当地学前教育的发展。
4.科学测算购买资金。项目幼儿园要认真做好服务成本的核算工作,要结合学前教育的特点,综合本地区物价水平、工资水平、社会保障水平等因素,合理测算并安排购买资金,既要节约财政资金又要保证承接主体的运营成本及合理回报,还要确保提供的服务优质高效。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