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义务教育 > 政策文件
索引号
640303004/2017-84859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教育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教育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12-27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关于对红寺堡区教育系统校(园)长、书记和校领导班子进行考核的通知
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关于对红寺堡区教育系统校(园)长、书记和校领导班子进行考核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幼儿园:

按照《关于对全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进行考核的通知》(红党办综[2017]75号)文件精神,为深入了解掌握教育系统学校校长、书记、校领导班子整体运行情况和班子成员履职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供决策依据,经教育局党委、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对教育系统校(园)长、书记和学校领导班子进行考核,现就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1.考核对象

教育系统校(园)长、书记和学校领导班子

2.考核内容

校(园)长、书记:全面考核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察政治定力、工作实绩、作风状况和廉洁自律情况,对书记的考核重点围绕抓班子带队伍、抓党建促工作情况和星级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等工作进行考核。

校领导班子:全面考核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情况、重点考核领导班子政治定力、工作实绩、完成各项任务情况,以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二、考核时间

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5日

三、 考核方式

在各校、各幼儿园要召开教职工大会,采取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考核的同时开展后备校领导班子推荐工作,原则上各校推荐一名后备正校长(从现任副校长中推荐)、两名后备副校长(从现任中层中推荐)。

各校、各幼儿园要及时准备好班子及校长述职材料,并于考核前向教职工进行公示,考核时不再安排集中述职。

星级服务型党组织评定依据年初各支部申报的星级对应星级考核标准考核评星,推动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创先争优。

四、 组织实施

成立两个考核组,与效能考核同时进行,考核结束后,各组对本组考核情况梳理汇总,由人事职改办形成书面材料。

组    长:杨金花

第 一 组:副组长   童仲志

成    员:李如峰   拓生海   李  娜  石海兵  何晓莉 

          张成裕   明小军   张永宏  黑占英  王东君

材料汇总:张永宏 

路线安排:一中、二中、三中、回中、四中、一小、 二小、

三小、回小、燕宝小学、马渠小学、一幼、二幼、

柳泉幼儿园

第 二 组:副组长  伏建军

成    员:金光耀  张  财  肖建军  刘  刚  张秉成   

          张定月  张海峰  杨菊花  马奋岚  丁慧芬

材料汇总:金光耀

路线安排:红镇中心学校、柳泉中心学校、太阳山中心

          学校、新庄集中心学校、大河中心学校

五、 工作要求

1.各考核组及成员要严格按照统一安排,集体行动,做到履行程序不变通,坚持标准不走样,遵守纪律不放松。

2.各学校、幼儿园要按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全力配合做好考核工作。

3.各学校要客观负责地向考核小组提供真实情况和数据,考核对象要认真对待,不得弄虚作假。

4.考核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不得泄露考核情况。

                    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

                     2017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