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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4/2018-46464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教育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教育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08-06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幼儿园:

  为了高标准完成2018年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高教 中专 中小教(幼儿园)系列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宁教人〔2018〕71号)、吴忠市红寺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红人社发〔2018〕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实际,现就做好红寺堡区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安排,确保职称评审工作有序开展

(一)科学制定评审计划。全市中小教(幼儿园)教师职称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时间91030,评审会于11月上旬结束。各学校在充分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职称评审计划,根据核准评审职数,按规定的时间认真做好评审材料受理、审核、整理汇总及上报工作,确保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如期完成。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从评审会通过之日起计算。逾期上报职称材料影响评审进程的将不予受理。

(二)规范网上职称申报工作2018年职称评审工作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二次公示、下发文件和打印证书。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务必于8月10日至8月20日,登录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nxhrss.gov.cn)或宁夏人事考试网(nxpta.gov.cn),进入宁夏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职称评审系统个人端口,进行网上报名注册登录,网上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纸质材料按照职称申报程序报送。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级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申报流程实行网上逐级审核提交,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格执行年限规定。申报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在20121231日前取得副高、中级资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在20131231日前取得初级资格。申报人员提供证件、继续教育合格证书、获奖证书、论文等取得时间和乡村教师工作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71231日。

(四严格执行评审条件今年中小教(幼儿园)系列继续执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宁人社发〔2012282号),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按评价标准对申报人员的师德、知识、能力和业绩等要素进行综合评价,实突出重能力、重业绩、重业内和社会认可的职称评价导向,提高职称评审的质量和公信力。

(五更加注重质量逐步淡化对论文奖项数量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从今年起,对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论文规定数量控制在3 篇以内,科研成果及获奖项目填报规定数量不超过3 项(标准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对论文刊物的认定,除公开刊物(国家或自治区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的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 的刊物,含以前规定的相关刊物)外,其它以任何形式发行的各种年刊、特刊、专刊(辑)和论文集等各种刊物,一律视为增刊,职称评审中不予认可。申报人员提供发表的论文,必须是本人任现职以来围绕工作实际撰写且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相符的专业论文。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不能按所晋升专业的论文对待。各学校要认真对申报人员提交的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在知网、万方等网上进行检索和验证,上报的学术期刊、著作应附送检索页,且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在国家新闻出版署查询到期刊,在中国知网、万方、维普网上检索到论文)。按专业分组对申报副高级职称的人员进行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包括论文送审)中未通过人员,不得转入下一个环节。申报高级职称论文查重相似度达到40%以上的、论文和著作经评审专家审核质量不能代表申报层级水平的,均不得通过相应系列职称评审。自2018年,凡条件具备的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一律设置业绩述职面试环节。

(六严格审核继续教育。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仍然执行宁教师〔200211 号文件精神,即全区中小学教师参加由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小学教师专业课的培训、考核;公共课考核按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执行。申报正、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审验近5年继续教育学时,总学时须累计达到378学时,其中须完成《专业技术人员创新案例》《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和《专业技术人员团队建设与创新》(或《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读本》《当代科学技术新知识》)等4 门公需课的学习;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审验近4年继续教育学时,总学时须累计达到306学时,专业课不少于三分之二,公需课每个课程按照30学时计算。继续教育专业课学习内容必须结合本职工作,学习与所从事专业有关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信息的内容。在继续教育审验年限期间取得高一级学历或第二学历的教育,可视同为接受继续教育,具体学时由院校提供学时证明,其中,在审验期内入学并毕业的,视同完成审验期继续教育任务,只需提交学历证明;跨在审验期内入学并毕业的,具体学时需由院校提供学时证明,并需完成审验期内的公需课目学习。参加国内外考察和专业技术交流活动的,依据考察或培训的有关文件,按实际考察培训时间(路程时间除外),每天以6 学时折合计算专业课程培训学时。

二、深入推进职称评审,确保评审工作落实到位

(一)职称评审权限。今年中小教系列副高级职称、中级职称评审继续由吴忠市中小教高级系列评审委员会和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审,初级职称由红寺堡区人社部门受理评审。

(二)大力倡导培养和造就教育家的政策导向中小学(幼儿园)申报正高级教师实行限额推荐,评审注重向基层一线教师倾斜,原则上各县(市、区)按照不超过该地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人员人数的0.5‰的比例推荐。

(三)对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职称外语不作统一要求。申报中级职称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不作要求。对副高及以上职称确有要求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和专业需求,自行设置标准和测试方式,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对以往参加过职称外语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合格的人员,成绩可作为2018年继续教育公需课学时,其中职称外语可代替公需课40个学时,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每个模块可代替公需课10 个学时。

(四)继续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一是根据自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人社发〔2015176号)要求,在本单位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对乡镇及以下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满20年的中专生,并取得中级职称满5年的,可申报副高级职称。二是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年—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183号),对长期在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工作的教师且现仍在农村教学岗位上,连续工作15年的可晋升中级职称、连续工作25年的可晋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经所在单位研究同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可不受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满足条件的教师须认真填写《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农村学校连续任教工作情况表》。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审中高级职称时,须有一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支)教的经历。

(五)促进职称评价与用人制度有效衔接。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聘。一是高、中级岗位空缺较多的单位,合理控制申报推荐数量,有计划地每年根据工作需要申报推荐,逐步控制到岗位设置比例限额内。二是现有任职资格人数达到或超过相应岗位设置数20%的单位,可采取“退二进一”方式进行申报,比例要严格控制在相应级别岗位设置数的30%以内。要通过调整逐步控制到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三、严格把关确保职称评审公平公正

(一)严把审核质量申报中高级职称评审,须个人申请,学校审查同意,逐级上报。各学校按照职称评审条件审查的有关规定和程序,严格把关,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在审核申报材料时,要着重审核申报人员的学历证书、任职年限、资格证书、论文论著、任职期间考核以及业绩成果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各学校要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政策把握和资格审查负责,尤其要按照程序逐级上报。逐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对不符合资格条件和程序的人员一律不得上报。

(二)严肃评审纪律职称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在职称评审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不执行有关规定、不按程序操作、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等问题,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申报人员、单位责任。申报人参评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申报资格,一经查实5年内不得申报职称。申报人所在单位推荐过程中有违纪违规、弄虚作假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行政处分。

四、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上报工作

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由于参评人数多,涉及面广,上报时间紧。各学校要及早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报材料信息汇总、材料初审、上报复审工作,务必于8月16日前上报副高级、中级职称材料,初级职称各校做好材料整理、网上审核,上报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报或不按时上报的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申报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备、完整,包括:

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一式2份,从系统导出用A4纸张双面打印;贴照片处均需加盖公章;

2.经单位加注意见和公章的个人述职报告(近3年工作述职,字数2000字左右);

3.《继续教育考核表》系统导出一式2份(必须加盖本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的章),证书原件审核并提交;

4.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获奖证、论文论著等原件。

5.《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

6.单位公示及结果;

7.《职称证书打印登记一览表》;

8.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农村学校连续任教工作情况表

9.上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花名册》一份;《宁夏回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一份;《2018年度中小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人员信息总表》一份。在填表时,要严格按规定格式填写,并上报电子版。

五、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杨金花

副组长:童仲志  冯进海  魏国喆 

成  员:金光耀  张秉成  石海兵  杨菊花  王晓龙 金忠礼

杨克虎  马泽明  齐 刚   米占郡  柯 强  马 炜

        马 莉   车燕飞  海春涛  马生杰  马天宏  马 龙 

唐文忠  马千里  张治国  董晓丽  马会荣  段惠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金光耀担任办公室主任,马娟任干事具体负责职称评审事宜。

六、要求

职称评审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广泛听取教师的意见和建议,热情解答教师提出的问题,切实做好参评教师的思想工作,尤其要及时做好落评教师的思想工作,把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不得推卸责任,不得上交矛盾,要杜绝教师越级上访等情况发生。

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

 2018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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