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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4/2020-00111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教育局
责任部门
基教办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9-11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关于红寺堡区银燕七彩艺校、宁夏青檬艺术培训中心停止办学的通告
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关于红寺堡区银燕七彩艺校、宁夏青檬艺术培训中心停止办学的通告

红寺堡区银燕七彩艺校、宁夏青檬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是经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批准设立的校外培训机构。该机构举办者马建萍、邢荣于2020年6月份正式向教育局提交了停止办学的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6年11月7日颁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核实, 红寺堡区银燕七彩艺校因不能继续使用“银燕七彩”商标,需要注销该名称;宁夏青檬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在办学过程中由于生源不足无法继续办学。

    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红寺堡区银燕七彩艺校、宁夏青檬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从9月份起停止办学,收回《办学许可证》和公章,终止其办学资格。并要求其妥善做好教师、家长的思想安抚及财产清算等后续工作,确保停办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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