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寺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晋升非领导职责职员数量核定的批复》(红人社〔2017〕246号)、《关于转发关于全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非领导职责职员等级晋升意见(实行)的通知》(红人社〔2017〕57号)文件精神,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红寺堡区大河中心小学周丽霞同志由事业九级职员晋升为事业八级职员,现予以公示:
周丽霞,工作年限27年,2018年年度考核优秀,事业九级职员,现拟晋升为事业八级职员。
公示期为3天(2019年7月22日至7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反映,请与教育局办公室、人事职改办联系。
联系电话:09535098270、09535091878
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