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8〔1〕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案》,现就将红寺堡区教育
局经过教师资格认定评审委员会评审,资料合格的人员为:
丁娟梨 魏 娟 殷建蓝 高银银 吕文玲 海 霞
哈娟娟 赵笑娇 马聪花 张 慧 马玉兰 马春燕
王亚丽 马桃花 谢文华 陆瑞瑞 傅旭凤 马艳艳
马叶叶 马 兰 王 毛 李旭瑞 丁玉娟 安婉贞
余秀兰 苏彦彦 梁 婧 伏金铃 王小玲 李小花
赵燕燕 马 红 朱娟娟 鲁彩彩 李亚能
以上人员公示期为7天(12月10日至16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反映,请与红寺堡区教育局办公室、人事职改办联系,经调查核实后将取消申请人教师资格。
举报电话:0953—5098270
0953—5091878
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