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稳岗返还补贴拟发放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 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23〕6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全面推行“免申即享”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服务模式的通知》精神,现有我区2家企业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现将红寺堡区2家企业拟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第二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向红寺堡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核实。
举报电话:0953-5089756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6日
附件:红寺堡区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第二批)公示名单
吴忠市红寺堡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