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减税降费 > 收费目录清单
索引号
640303002/2019-00064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01-11
名称
关于红寺堡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关于红寺堡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关于红寺堡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

开展情况的汇报

  

尊敬的督查考核组: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全面推进医改工作精神,2017年红寺堡区物价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吴忠市相关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医改中心工作,按规定合理调整红寺堡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加强价格监管,积极履行工作职能,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现将本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开展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及执行情况

    根据国家、自治区部署,我局全面推进公立医院实施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收费等有利于控制费用、公开透明、方便操作的多元化收费模式。积极推行新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围绕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目标,按照“总量控制、机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检验价格。取消药品加成,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物价局《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意见》的规定,截至目前,我局调整了红寺堡区人民医院医疗服务收费项目681项,其中:调增诊查费、护理费、床位费、手术治疗费和部分中医服务项目504项;调减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磁共振扫描、超声检查项目、检验项目价格177项。

二、加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监管

自红寺堡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自治区、吴忠市相关规定,加强对本区公立医院医疗服价格监管,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工作,加大对全面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规范价格行为等方面的宣传引导。充分利用12358价格举报监管平台,切实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在本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期间,我局没有收到有关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违规收费行为的举报。

  

  

  红寺堡区物价局

                     2018年1月10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