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信访案件信息台账 |
序号 | 受理编号 | 投诉时间 | 投诉内容 | 调查情况 | 处理意见 | 处理结果 | 投诉类型 | 办理单位 | 执法科室 | 污染类别 |
1 | DH23032364030002739 | 2023.03.23 | 关于“反映红寺堡区344国道旁边的光伏基地施工污染环境”的问题。 | 2023年3月24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执法人员针对该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投诉的问题属实。投诉反映的项目名称为“宁夏旭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位于大河乡同土线东侧,该项目主要建设光伏列阵、110KV升压站及辅助、公用工程,项目于2022年6月由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吴环审〔2022〕35号)。现场检查时项目正在施工,施工进出道路和正在建设的升压站设施、办公区未进行洒水降尘,堆放的物料未进行覆盖,施工过程中产生扬尘。 | 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提出:1.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落实好洒水降尘工作。2.要求该公司建立每日洒水台账,做好洒水记录。3.针对施工进出道路和建设的升压站设施、办公区未进行洒水降尘,存在扬尘的问题形成整改报告向我局报备。4.要求该公司对临时道路进行碎砂石料铺设。5.3月27日,分局对该区域内9家光伏发电厂项目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要求企业严格落实现场提出的整改要求。 | 3月27日下午电话回复信访人处理情况,投诉人表示基本满意。 | 12345 |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 | 执法大队 | 大气 |
2 | DH23041564030001167 | 2023.04.15 | 关于“举报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商混站新开的垃圾处理厂清运垃圾时未做防尘处理”的问题。 | 2023年4月28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执法人员到该建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由于天气原因近期未清运建筑垃圾,现场无拉运车辆,堆存现场大部分区域,已使用渣土进行覆盖压实。 | 4月28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执法人员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现场要求该公司停止作业,针对扬尘问题制定详实的整改报告,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经我局审批后方可恢复作业。5月8日,下午17时11分联系12345政务服务热线请求进行三方通话,但投诉人拒绝。目前,该企业已停止作业并建立洒水台账。 | 因投诉人为匿名投诉,经吴忠市热线短信回访投诉人表示满意 | 12345 |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 | 执法大队 | 大气 |
3 | DH23060764030007086 | 2023.06.07 | 关于“反映红寺堡区红寺堡镇扬黄路的恒业钣金户外喷漆异味扰民”的问题。 | 经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2023年6月8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联合综合执法局、交管部门到该汽修厂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该厂主要经营汽车维修、钣金喷漆等。现场检查时:1.该汽修厂未进行生产。2.该汽修厂平时经营时,基本都在后院进行汽车钣金喷漆,偶尔在门外进行作业。3.该汽修厂有在室外进行钣金喷漆的行为,作业过程中产生难闻气味。 |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1.该汽修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该汽修厂进行钣金喷漆时必须在后院封闭式厂房进行作业。 | 因投诉人为匿名投诉,经吴忠市热线短信回访投诉人表示满意 | 12345 |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 | 执法大队 | 大气 |
4 | DH23072764030006428 | 2023.07.27 | 关于“反映位于红寺堡区刘家湾煤矿,在厂内工作期间,产生大量的灰尘,影响周边居住环境。希望相关部门核实情况,针对该厂在工作期间产生大量灰尘,给予协调处理”的问题。 | 2023年7月27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执法人员针对该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投诉的问题部分属实。投诉反映的项目名称为“宁夏远洲矿业有限公司”,项目位于大河乡孤山。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该企业共有洒水车9辆,每天出动5辆洒水车循环作业,建立洒水台账,制定洒水路线,开采区采取了洒水降尘措施。但由于排土场运输道路洒水措施不到位,存在扬尘问题。 | 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提出:1.加强管理,对开采区域、运输道路及施工现场及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2.对排土场运输道路及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3.对采矿和储煤区场区、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降低扬尘污染。 下一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跟踪企业整改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问题。 | 8月9日下午,电话回复信访人处理情况,投诉人表示基本满意。 | 12345 |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 | 执法大队 | 扬尘 |
5 | 2023081600081 | 2023.08.16 | 关于“反映红寺堡区曹艳煤炭经销部和雷光元无证经营销售煤炭行为”的问题。 | 7月26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执法人员于对该事项进行了现场核查,经现场核实你反映情况部分属实。红寺堡区曹艳煤炭经销部租赁党立新在红寺堡镇红关村位于447号的1座彩钢大棚,从事煤炭储存、销售经营活动。上述用于储煤的彩钢大棚系在未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下,擅自于2023年5月初建设,于5月中旬建成。 | 9月14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就信访事项办理情况以当面形式进行了答复并送达了处理意见书,信访人表示满意。此后,信访人又以该信访关联问题多次上访。12月7日,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马玉磊主持召开煤炭矛盾纠纷调解专题会,经会议协商,周军(曹艳)、雷光元、马文兵和田贵林等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签订协议书:周军、曹艳红关村煤炭销售点拆除煤炭销售广告牌,不得继续销售;雷光元德水街沿街煤炭销售点停止一切煤炭经营行为;马文兵光彩村煤炭销售点停止一切煤炭经营行为;田贵林等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持续上访,不得干扰正常煤炭经营行为。
| 12月7日,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马玉磊主持召开煤炭矛盾纠纷调解专题会,经会议协商,周军(曹艳)、雷光元、马文兵和田贵林等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签订协议书。 | 转办件 |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 | 执法大队 | 扬尘 |
6 | 230915640300010891 | 2023.09.15 | 关于“反映石炭沟村有赵花井石料厂和鼎池石料厂严重超载,砂石路上不洒水污染环境严重,超载车夜间扰民严重”的问题。 | 经核查,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2023年9月22日9时,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联合红寺堡区交通运输执法大队、综合执法局大河乡综合执法队、自然资源局对吴忠市红寺堡区宁夏鼎驰物流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环保污染防治设施未运行;该公司不存在超载现象;运输过程中有道路扬尘。2023年9月22日11时,以上联合执法部门对吴忠市红寺堡区赵花井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石料厂正常生产;环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运输过程中有道路扬尘。 | 联合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宁夏鼎驰物流有限公司和吴忠市红寺堡区赵花井建材有限公司:一是在运输过程中及时加大对道路洒水降尘频次,有效控制扬尘,完善洒水台账。二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做好日常环保设施(粉尘治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环境安全。 | 因投诉人为匿名投诉,无法对处理结果进行反馈,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跟进企业整改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问题。 | 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 |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 | 执法大队 | 扬尘 |
7 | 101期 | 2023.09.19 | 关于“反映严查红寺堡镇康洁公司把收集起来的垃圾在各村河道乱倒”的问题。 | 经核查,宁夏康洁为民环卫工程有限公司红寺堡区分公司主要负责大河乡、新庄集乡、红寺堡镇生活垃圾捡拾和清运工作,共有侧装垃圾清运车7辆、单桥车2辆、3.5立方米密闭式电动收集车8辆,另有垃圾转运车56辆。该公司将上述区域垃圾收集后分别转运至大河乡大河垃圾场、新庄集乡新台垃圾场、红寺堡镇弘德垃圾场进行无害化填埋处理,建立了垃圾填埋场进场登记记录,该网民反映情况不属实。该公司垃圾转运模式共有两种,一是针对距离垃圾填埋场较近的行政村,该公司配备3.5立方米密闭式电动收集车,每天上门收集村民所产生的生活垃圾,随后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做无害化填埋处理;二是针对设置生活垃圾空桶置换点的行政村和没有参与上门收集的行政村,该公司在置换点和村内配备240升垃圾桶,待垃圾桶满时,配备压缩式侧装车收集清运,并将垃圾转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做无害化填埋处理。 | 9月20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要求红寺堡区住建交通局加大对康洁公司日常管理,规范生活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行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推进综合利用,防止污染环境。 | 9月20日,针对该问题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已向红寺堡网信办反应。 | 网络舆情 |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 | 执法大队 | 固体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