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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11/2021-00021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11-01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18项即问题清单54项和56项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
吴忠市红寺堡区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18项即问题清单54项和56项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

                                            

吴忠市红寺堡区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18项即问题清单54项和56项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

  

一、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机制不完善。农村污水处理项目普遍存在运行机制不完善、维护管理不到位、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等问题。督察组对利通区、青铜峡市运行的34家污水处理站进行采样监测,利通区11家污水处理站仅有2家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主要污染物氨氮最高超标4.7倍、总磷最高超标12.38倍、总氮最高超标5.3倍。青铜峡市23家污水处理站均不能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主要污染物氨氮最高超标9.08倍、总磷最高超标29.6倍、总氮最高超标4.49倍。利通区高闸镇东片区、马莲渠乡廖桥村、金积镇滨河人家等3家污水处理站生物处理系统内无活性污泥,污水处理站成了摆设。一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选址不合理。利通区郭家桥乡郭桥村7队污水处理站高于集污管网,收集污水无法进入处理站,直排沟渠。利通区郭家桥乡马家大湾村污水处理站20216月建成后因进水而无法运行。污水处理站负荷率普遍较低,吴忠市已建成投运的74家农村污水处理站,负荷率低于50%26家,占比达35%,设施停运或负荷率低于10%17家,占比近23%,资源浪费严重。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20219月底前全面摸底排查已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存在的维护管理不到位、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等问题,进一步完善长效运维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尚未建成的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进度。

(二)将农村污水处理站监测考核经费纳入2022年度财政预算。加强管理力度,增加巡检频次,按照《关于第一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监测考核的通知》和《关于开展第二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监测考核的通知》要求,加大对农村污水处理站运行第三方机构的监督考核和出水水质的监测频次。完善污水处理站点运维台账。

(三)积极推进农村污水处理社会化运营和专业化服务,建立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运行管护机制,将辖区内农村污水处理站运行经费纳入本级2022年度财政预算,持续扩大农村污水处理站社会化运营范围,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单位负责运营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制,实现农村生活污水的有效收集和达标排放。

生态环境分局严格审核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充分评估项目合理性。对停运和负荷率低于10%的污水处理设施,结合实际进行整治。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我区现有农村污水处理站2座,分别为柳泉乡污水处理站、大河污水处理站。目前,柳泉乡污水处理站已移交宁夏水投公司红寺堡区分公司运营。大河污水处理站于2021年投入使用,暂由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运行。二是农村污水处理第三方专业运营招投标方案(审议稿)已完成,待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实施招投标。三是由环保分局对农村污水处理站处理水质进行不定期检测,同时,为了提高柳泉乡污水处理水质不达标及符合率低等情况,对柳泉乡污水处理站实施提标改造项目,目前已完成招投标,计划于2022年6月竣工,并投入使用。四是我区财政部门已将农村污水处理监测经费及运行经费纳入2022年财政预算。

  

公示日期:2021111-2021115日,共五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联系电话:0953-5098385

  

联系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德水街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

  

20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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