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问题
整改任务第22项:关于“环境空气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压力大,截至2020年8月底,吴忠市优良天数比例为82.8%。PM2.5平均浓度34µg/m3,同比上升3%,年度空气质量目标完成难度较大。辖区青铜峡市环境空气质量下降趋势明显,优良天数比例下降至78.9%,PM10、PM2.5平均浓度为92µg/m3,36µg/m3,均不降反升”的问题。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坚持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认真落实《吴忠市建设黄河流域环境污染防治率先区实施方案》,强化“四尘同治”,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二)2021年10月底前,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修订,重点企业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手册的制定报备。聚焦夏季和秋冬季攻坚重点时段,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区域联动方案(试行)》,建立有效联动机制,实行区域、时段重点管控,实施季节性调控和攻坚。健全生态环境分局与气象站联合会商预报机制,在重污染天气时增加会商预报频次,加强重污染天气过程趋势分析和预测分析,动态调控企业生产负荷与排放,达到“削峰降频”作用。加强大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构建“天地人车”监控体系,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定期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督查,对重点问题整改进行随机抽查督办,确保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完成。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一是印发《红寺堡区2021年度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安排》,从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深化燃煤污染治理、深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强化扬尘污染管控等4个方面严格推进“四尘同治”,持续推进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二是制定了《2021年度红寺堡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工业炉窑、工业无组织排查整治,建立排查整治清单,明确完成时限。三是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一企一策”综合治理的通知》(宁环办发〔2021〕40号)要求,组织我区1家重点企业编制挥发性有机物“一企一策”实施方案,确定各治理环节、治理任务,明确时间进度。三是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寺堡分局2020年检查煤炭销售单位19家次,合格率100%,2021年开展车用油品质量监督抽查送检1批次,合格率100%。四是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100%”要求,将扬尘治理纳入日常监督检查中。
(二)2021年10月印发了《红寺堡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年版)》。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1年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年9月4日,举办了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分级与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培训班,对参加培训的12家重点企业进行现场指导,并解读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要求企业以“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的原则,规范申报企业绩效分级各项材料。9月19日,完成了12家企业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申报工作。
(三)按月向市局报送大气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并督促各相关部门加快工作进度,按期完成各项重点任务,确保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红寺堡区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反馈。
公示期间:2021年10月18日-2021年10月22日,共五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红寺堡区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0953-5098502
联系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燕然北路与弘德街交汇处综合大楼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