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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13/2021-00154
文号
红河长办督 〔2021〕34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水务局
责任部门
河长办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12-08
名称
河长督办单
河长督办单

近期,区河长办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碱井子沟、兰圈子沟存在建筑生活垃圾等问题,督办如下

交办单位:大河乡、新庄集乡

交办任务:请大河乡、新庄集乡对碱井子沟、兰圈子沟河道内垃圾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清理整治,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对河道巡查力度,采取日常保洁等措施,推进河道“四乱”问题常态化,发现河道“四乱”问题及时进行清理整治,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17日书面上报整治情况

                    吴忠市红寺堡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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