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区河长办、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和交通局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红柳沟第二污水处理厂和湿地项目存在未处理污水直排问题,现督办如下:
交办单位:生态环境分局,住建交通局,红寺堡镇。
交办任务:一是请住建交通局牵头,对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口前端溢流直排口进行封堵,坚决杜绝未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到红柳沟,影响红柳沟水质。二是请生态环境分局加大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排放监管力度,宁夏水投红寺堡水务有限公司每月向我办报送排放台账。三是红寺堡镇乡、村两级要加大巡河力度,对第二污水处理厂和湿地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整治。四是红寺堡镇对第二污水处理厂附近的垃圾进行清理整治,确保周边环境整洁。
完成时限:2021年6月19日书面上报整治情况。
吴忠市红寺堡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