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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13/2021-00147
文号
红河长办督 〔2021〕27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水务局
责任部门
河长办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5-31
名称
河长督办单
河长督办单

近期,红寺堡区水务局及红寺堡扬水管理处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大河乡红三干渠,新庄集西源村五支干六支口,新庄集乡柳树台村五支干二号渡槽,存在渠道乱倒垃圾问题,根据《红寺堡区全面推行渠长制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请相关责任单位按照时限完成整改,现督办如下:

交办单位:大河乡新庄集乡、柳泉乡。

交办任务:一是红三干渠6+800-6+850右堤外坡10米处、共1处存在乱堆乱倒生活垃圾的情况,大河乡针对以上1处乱推、乱放生活建筑垃圾,尽快清理整治,确保大河乡红三干渠道周围干净整洁。二是新庄集乡柳树台村五支干二号渡槽处、新庄集乡西源村五支干六支口处、新庄集第三泵站出水渡槽排架13-14处、新庄集三泵站出水渡槽东侧排架12-13处4处存在乱堆乱倒生活垃圾的情况,针对以上4处乱堆生活、建筑垃圾,请新庄集乡高度重视,限期完成清理整治,确保新庄集乡五支干渠沿线干净整洁。三是红三干渠45+530柳泉乡柳泉村共1处存在乱排乱倒乱堆生活建筑垃圾情况,针对以上1 处乱堆生活、建筑垃圾,请柳泉乡高度重视,限期完成清理整治,确保柳泉乡干渠沿线干净整洁。

完成时限2021年67日书面上报“四乱”问题核销申请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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