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区河长办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小甜水河存在乱倒垃圾、围垦等问题,根据《宁夏河湖“四乱”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认定以上问题为“四乱”问题,根据《宁夏河湖“四乱”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办法》要求,请相关责任单位按照时限完成整改,申请我办进行销号验收,现督办如下:
交办单位:柳泉乡、综合执法局
交办任务:请柳泉乡小甜水河乡级河长牵头组织人员进行小甜水河垃圾清理整治、围垦种植、乱建羊圈等“四乱”予以清理整治,恢复小甜水河管理范围原貌,同时加大乡、村两级巡河力度,发现“四乱”问题及时进行清理,保障小甜水河管理范围干净整洁,助力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完成时限:2021年5月24日书面上报“四乱”问题核销申请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