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办联合检察院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大河乡境内单阴洞沟、蛇腰沟等沟河道存在非法采砂、乱倒垃圾行为,根据《宁夏河湖“四乱”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认定以上问题为“四乱”问题,根据《宁夏河湖“四乱”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办法》要求,请综合执法局、大河乡按照时限完成整改,申请我办进行销号验收,现督办如下:
交办单位:综合执法局、大河乡。
交办任务:一是针对单阴洞沟存在乱采砂行为,请综合执法局加大巡查力度,依法依规打击单阴洞沟乱采砂行为,遏制乱采行为,确保河道行洪畅通。二是针对单阴洞沟、蛇腰沟乱倒垃圾行为,请大河乡利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推行渠长制为抓手,清理整治单阴洞沟、蛇腰沟乱倒垃圾现象。三是麻黄沟存在非法取土现象,请综合执法局立案查处,依法打击破坏沟河道的违法行为。五是大河乡督促乡、村级河长加大巡河力度,发现河道“四乱”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沟河道无“四乱”问题。
完成时限:2021年5月30日书面上报整改情况
吴忠市红寺堡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