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重点任务进展情况通报》(2020年第5期(总第29期)),4月份苦水河水质为劣Ⅴ类。6月17日,市政府副秘书长丁慧同志带领市苦水河河长办、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相关人员,开展苦水河干支流巡河,现场对水质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为小河、小甜水河、甜水河、苦水河水质均为劣Ⅴ类,现督办如下:
承办单位:太阳山镇、柳泉乡、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综合执法局。
交办任务:请太阳山镇组织人员对苦水河(太阳山镇段)、小河、甜水河沿线“四乱”行为进行清理,尤其是水面白色漂浮物,柳泉乡对苦水河(柳泉乡)、小甜水河沿线“四乱”行为(尤其是水面白色漂浮)物进行清理整治。自然资源局负责对苦水河沿线进行巡查(砖厂),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报告,协商进行解决。综合执法局加大对苦水河、小河沿线巡查,严禁企业偷排、漏排、直排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沟河道周边违法排污、乱倒垃圾、涉水违建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生态环境分局对太阳山污水处理厂进行检测,确保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完成时限:7月15日书面上报整改完成情况
吴忠市红寺堡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