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 河流水质情况
索引号
640303013/2019-00107
文号
第7期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水务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水务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9-09
名称
红寺堡区巴泉沟区级河长督办令
红寺堡区巴泉沟区级河长督办令

各有关乡镇、部门:

929,红寺堡区委副书记巴泉沟河长宋喜同志带领河长办对巴泉沟存在的问题进行督查。根据督查情况,现将督办令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落实整改。

督办令一

   督办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弘德工业园区

督办任务:针对沟河道乱倒垃圾、非法排污情况的问题。河长要求生态环境分局对巴泉沟乱倒垃圾,垃圾倾倒不规范情况进行依法依规查处,对垃圾填埋场进行规范化管理,杜绝出现乱倒垃圾无人监管情况。对弘德工业园区雨污混流,出现偷拍现象,河长督办要求生态环境分局进行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杜绝出现偷拍现象,污水确保达标排放,确保排入巴泉沟水质达标。

完成时限20191014

督办令二

督办单位:弘德工业园区。

督办任务:针对沟河道乱倒垃圾、弘德工业园区污水溢流问题。河长要求弘德工业园区对垃圾填埋场进行规范化管理,禁止出现乱倒垃圾现象。同时商讨企业做规划,解决弘德园区管网出现破裂,导致管道污水排出巴泉沟,从而使小甜水河水质不达标

完成时限201912月

             吴忠市红寺堡区河长制办公室

              201999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