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 > 住房保障 > 保障性住房
索引号
640303011/2020-00016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6-02
名称
红寺堡区2020年第四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拟享受人员公示
红寺堡区2020年第四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拟享受人员公示


红寺堡区2020年第四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拟享受人员公示

 

为确保我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分配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根据《红寺堡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红寺堡区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初审的基础上,筛选出拟符合享受公租住房42,现将拟享受的申请户家庭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人员条件有异议者,可采取书面形式、电话电子信箱方式,向红寺堡区住房保障领导小组进行反映为便于对举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时,请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真实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我们将对所举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核实,举报属实的,将取消被举报人的住房保障资格。

公示时间为202062-69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举报电话: 0953-5099099(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0953-5098008(纪委、监委

 

附件:红寺堡区2020年第四批拟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员名单

           

 

          红寺堡区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62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