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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70/2021-00008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新民街道办事处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新民街道办事处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5-11
名称
房屋征收房地产评估报名公告
房屋征收房地产评估报名公告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590令)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政府令第62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红寺堡区新民街道紫苑社区新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地产评估机构报名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部门

红寺堡区新民街道办事处

二、建设项目名称

红寺堡区新民街道紫苑社区新民小区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三、需征收范围

东至:东环路  南至:新民小区和大墩坑交汇处

西至:太阳山路  北至:城东公园南侧水渠

四、征收范围内房屋状况说明

房屋征收范围内所涉及房屋户数660户(其中102户空宅基地);类型:平房(含自建2层楼);用途:住宅。

五、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条件

1.在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的,熟悉吴忠市房地产市场和房屋征收评估业务,具备房地产价格评估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2.近三年以来在我市从事棚户区改造及城市建设房屋征收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参与项目评估项目不少于10个;

3.能确保有5名以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参与该项目,其中3名估价师全程参与项目房屋征收评估业务和解释答复工作,直至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户全部签订征收协议;

4.符合行业管理其他相关规定。

六、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地及联系方式;

2.房地产估价资质证书;

3.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4.拟参与评估的本企业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名单及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

5.近两年房地产估价从业行为及主要业绩;

6.依法独立开展房屋评估业务的承诺书。

七、报名截止日期

202152518:30结束报名。

八、报名地点、方式

1.报名地点:红寺堡区新民街道办事处综合办公室(新民街道创业社区:团结街和友爱巷交汇处向南50米);

2.报名方式:当面提交报名材料及扫描件。

联系人:杨浩

联系电话:181****0909  0953-5087079  



                                      吴忠市红寺堡区新民街道办事处

  202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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