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等政策规定,现将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简介:为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布局,解决棚户区交通拥堵和市政设施不配套、居住环境差等问题,根据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对14个平房小区土地进行收储,并按照失地居民自愿选择,在安置区进行安置,本项目投资主要用于解决棚户区改造居民安置房建设问题。项目分四期进行建设。第一期2014年,改造户数150户;第二期2015年,改造户数332户;第三期2016年,改造户数678户;第四期2017年,改造户数688户。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红寺堡区,因土地储备需要拆迁安置失地居民,涉及安置区经济技术指标为:安置小区容积率1.68,建筑密度20.3%,绿化率35%;项目安置居民来源为14个平房小区土地收储范围内的拆迁农户。
二、建设单位与评估单位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吴忠红寺堡区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田进福 电话:0953-5092150
2、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宁夏澄天环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磊 电话(传真):0951-7652969 E-mail:nxcthj@163.com
三、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主要工作内容
(1)收集本项目相关资料,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内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项目所在地的背景情况、媒体舆论情况等,前往同类项目现场,调查收集同类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状况;
(2)根据收集的项目相关资料,初步制定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方案;
(3)确定公众调查方案和调查提纲,编制公众调查问卷;
(4)分派公众调查组前往项目所在地,召开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座谈会、填写调查问卷、与利益相关群众进行背靠背谈话交流,就本项目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并且走访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收集本项目信息公开、公众意见、政府态度等情况的资料;
(5)根据实际调查情况,确定最终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方案;
(6)进行风险识别、风险等级判断,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提出分析结论和建议;
(7)编制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改造项目涉及公众及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当前经济发展状况;(2)、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3)、本期工程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4)、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5)、本期工程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6)、对本工程的建设持何种态度;(7)、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