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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10/2026-00055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6-04-01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
吴忠市红寺堡区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

为加强和改善土地供应调控,提高土地供应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效实施,按照城乡统筹、供需平衡、节约集约用地原则,根据2025年度土地供应情况和2026年度用地需求,特制定本计划。

一、国有建设用地总量及结构

2026年度,吴忠市红寺堡区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597.0554公顷,其中:商业服务业用地45.4422公顷,工矿用地39.1635顷,交通运输用地183.8682公顷,公用设施用地262.9667公顷仓储用地3.0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2.8596公顷,特殊用地20公顷,居住用地29.6852产权住宅用地29.6852公顷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详见附表)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结合我区发展实际及国有建设用地需求,合理确定红寺堡区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规模。在区域分布上,覆盖主城区及各乡镇,包含交通、公用设施等多种用途项目用地,充分做到均衡合理布局,促进红寺堡区整体向好发展。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方面。2026年全区上下要按照红寺堡区委、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力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

工作。要明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任务目标和职责分工落实。各有关供应审批单位要切实做好工作衔接,加强密切协作配合,加大协调力度,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目用地供应。

(二)规划编制方面。自然资源部门要根据《吴忠市红寺堡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依据用地需求,编制项目用地供应前期规划设计条件,真正做到合理布局,高效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切实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确保高效高质量完成红寺堡区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

(三)财政保障方面。重点主要是对住宅用地供应前期的拆迁补偿与开发方面的资金保障工作。特别是“旧城区改造”项目、“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以及其他需改扩建宗地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及宗地七通一平等宗地供应前期开发费用,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强化推进措施,加快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进度,确保用地按计划供应。

上述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房地产市场、规划管理、土地报批及土地平整开发等情况作适当调整。

附件:1.吴忠市红寺堡区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吴忠市红寺堡区2026年度居住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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