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吴忠市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标对表创建工程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经企业自评、红寺堡区应急管理局委托第三方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开展现场评审,局党委会研究决定,核准宁夏宝塔油气销售有限公司红寺堡区红兴加油站、宁夏回春加油加气站(有限公司)、吴忠市红寺堡区海奇油气站(有限公司)3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年。
吴忠市红寺堡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