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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42/2021-00056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8-10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 达标公示 (2021年第一批)
吴忠市红寺堡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 达标公示 (2021年第一批)


根据《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标准(试行)的通知》及《吴忠市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审工作流程(试行)》有关规定,拟确认宁夏宝塔油气销售有限公司红寺堡区红兴加油站、宁夏回春加油加气站(有限公司)、吴忠市红寺堡区海奇油气站(有限公司)3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1811日至817日(5个工作日)。

对公示单位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有关书面材料邮寄(或传真)到吴忠市红寺堡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队,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方便核实。

联系人:马克龙         

联系电话:0953-5099162

传 真:0953-5099918

邮政编码:751999

联系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燕然路政府综合服务楼5504



吴忠市红寺堡区应急管理局

202181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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