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安全生产
索引号
640303042/2020-00083
文号
红安委办发〔2020〕41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11-30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安委办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0-2022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忠市红寺堡区安委办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0-2022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不断提升创建工作质量和效果,根据《吴忠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标对表创建工程的通知(吴应急发202018)文件要求,结合应急管理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在全区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6)为依据,通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合理确定阶段标,分阶段分步骤实施。2020年重点抓好企业摸底、标准宣贯、宣传等基础工作确保我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重点抓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取得突破区别不同行业、不同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创新达标途径,实现共同达标。

(三)企业为主,政府推动。立足企业创建为主,注重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加强各部门推动和政策引导,调动积极性,共同推进安全达标工作。

三、主要任务

在全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高危行业企业;建设工程、交通运输行业、旅游、电力等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全面实现安全达标。202010月前,摸清全区12重点行业企业标准化的创建情况,并建立好相关台账;强化各类法规、标准的宣贯培训,做到各部门企业真正了解到什么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力争到2022年,60%以上的煤矿企业、100%以上的非煤矿山企业、80%以上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50%以上的建设工程、交通运输行业、旅游、电力等行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级以上。

()安全状况明显改善。般事故隐患能够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整治或监控,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得到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防范事故能力明显增强。

()各类事故明显下降。各类伤亡事故不断下降,有效控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工作分工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相关部门工作分工如下:

1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危化品、煤矿、非煤矿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等部门参与配合。

2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牵头负责酒店(不包含农家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卫生局等部门参与配合。

3、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牵头负责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市政燃气类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应急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4、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负责新能源、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应急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5、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砂石料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应急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参与配合。

6、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酒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应急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参与配合。

五、实施步骤

我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1230日前)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和各项工作制度。

(二)实施阶段(202111日至202110)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全面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服务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务求实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11月至202112)

应急管理局对各部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年度目标考核验收,及时总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长效工作机制。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技术规范,是市场准入的必要条件,是安全监管、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是加强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和全局性工作。实践表明,要消除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事故隐患,有效控制安全风险,达到本质安全水平,就必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切实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及时研究和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工作扎实有效。

(二)稳步推进达标创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推进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分管领导和人员,按照工作进度和达标流程稳步推进达标创建。要组织专门的技术力量,聘请熟悉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单位或专家开展技术咨询,对照相关评定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深入查找隐患和问题,认真加以整改,确保企业通过自评达到评定标准的要求,并形成自评报告,符合要求的,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应急管理局进行申报,提交达标考评报告。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又要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努力形成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合力。要把开展三争一创的工作要求和精神贯彻落实到具体行动中,深入企业,加强服务指导,对问题集中、整改难度大的企业,要组织技术力量进行会诊,提出具体办法和措施,集中力量,重点解决。要督促企业做到隐患排查治理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帮助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要建立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联动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达标的企业要盯住抓紧,督促加强整改,限期达标。对在规定期限内仍达不到最低标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以及发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企业,要依法关闭取缔;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不予各项资金支持,不考虑各类补贴,金融机构不予贷款;对具备基本达标条件,但安全技术装备相对落后的,要促进改造提升,换代升级。

)严格监督,加强宣传。要结合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工作方案的落实,加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度,及时掌握达标进展情况,要采用多种方式,开展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对达标企业的正面宣传报道,让达标企业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得到实惠,不断提高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积极性。全区各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确保信息畅通,要建立公告制度,定期发布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情况和达标企业、关闭取缔企业名单,培育典型,示范引导,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广泛深入、扎实有效开展,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将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未按时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行业主管部门,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附件:吴忠市红寺堡区各企业双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情况统计汇总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