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顺利高效开展,根据自治区、吴忠市和红寺堡区委、区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现就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工作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是制定目标任务分解及进度控制表(2020年)。各单位要按照红寺堡区安委会相关要求,认真梳理各自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内容,在专项方案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2020年目标任务并进行细化分解。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要主动对接责任单位,尽快制定目标任务分解表及进度控制安排表(2020年,附件1),明确方案实施责任人,将该表作为行业专项整治指导意见发各责任单位落实。同时将该表报送红寺堡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
二是制定“两个清单”。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附件2、3)是完成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的具体体现,是推进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督查考核和落实责任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按照整治重点、梳理难点、直击痛点的要求找准问题隐患、定实制度措施,各单位要边排查整治、边制定清单、边建立台账,2020年底前形成完整的专项整治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
三是坚持边查边改。要认真研究分析专项整治目标任务,确保“两个清单”制定工作和排查整治工作同推进、同落实,既要针对方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个别问题隐患制定措施,也要研究普遍性重大问题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逐项梳理在政策机制等方面存在的缺陷短板,研究制定办法制度,确保专项整治从根本上取得实效。
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每月24日前将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月度进展表(附件4)、12月10日前将完整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报红寺堡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
联系人:罗麒 5099918 13259668015
邮箱:hsbqawb@163.com
附件:1.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分解及进度控制表
(参考样表)
2.问题隐患清单(参考样表)
3.制度措施清单(参考样表)
4.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X月进展表(参考
样表)
附件1
例: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分解及进度控制表(2020年) | |||||||||||
填表单位:XXXXX局 |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 ||||||||||
工作目标 | |||||||||||
(一)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非煤矿业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办法、工作机制。 | |||||||||||
(二)深化源头治理,整合、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11座以上。 | |||||||||||
(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和监测监控系统建成运行。 | |||||||||||
(四)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 |||||||||||
主要任务及进度控制 | |||||||||||
序号 | 整治 内容 | 主要工作 | 完成 时限 | 牵头 单位 | 责任 单位 | 任务进度节点控制 |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
(一)强化源头管理 | |||||||||||
1 | 严格执行审批标准 | 1.推动落实《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煤矿山最低生产建设规模及服务年限标准(修订)>的通知》(宁自然资发﹝2019﹞373号),严格按照通知规定进行审批管理。 | 2020年6月22日 | 自然资源局 | |||||||
2.对不符合通知规定的最低生产建设规模的非煤矿山,按照通知中明确的时间节点,全部完成退出工作,对矿权进行重新整合后挂牌。 | 2020年12月30日 | 自然资源局 | 应急管理局 | ||||||||
3.推动相互之间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露天矿山以市场化方式进行整合。 | 2020年12月30日 | 自然资源局 | |||||||||
2 | 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 | 1.强化对市县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的抽查检查,建立纠错机制,及时纠正偏差,提高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质量。 | 2020年10月30日前 | 应急管理局 | |||||||
2.加强对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凡不符合相关程序和要求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 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 应急管理局 | |||||||||
3.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未按期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吊销。 | 2020年12月20日前 | 应急管理局 | |||||||||
4.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申请延期或者申请延期、经审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依法予以注销。 | 长期执行 | 应急管理局 | 自然资源局 | ||||||||
填表说明:1.此表仅作为参考样表,现填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任务分工、分解依据,具体填写内容由各牵头整治单位按照方案对任务进行分解; 2.“节点控制”栏填写内容为各月份要完成的工作事项; 3.此表抄送市安委办,市安委办将依据此表进行整治指导和督查巡查。 |
附件2
XXX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问题隐患清单(参考样表)
填表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序号 | 问题隐患 | 是否属于 重大问题隐患 | 问题隐患 涉及的主体单位 | 问题隐患来源 | 整改措施 | 完成情况 |
填表说明:1.“问题隐患”主要填报: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隐患; 2.“问题隐患涉及的主体单位”主要填报:问题隐患所在的单位以及涉及的其他单位; 3.“问题隐患来源”主要填报:查找问题隐患的主体单位,区分为市、县或相关行业领域自查,以及举报、移交等; 4.“整改措施”主要填报:具体责任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所制定的整改措施;多部门参与的,需注明牵头单位,并分别标明各单位具体整改职责; 5.此表作为参考样表,各责任部门均应制定填写,各牵头整改部门分别负责汇总。 |
附件3
XXX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度措施清单(参考样表)
填表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序 号 | 制度措施 | 推广情况 | 责任单位 | 备 注 |
填表说明:1.“制度措施”主要填报:各有关部门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总结提炼的典型 经验做法和形成的具体制度措施; 2.“推广情况”主要填报:各单位推广措施的目的、范围、具体举措以及推广的效果; 3.“责任单位”主要填报:制度措施的推广主体,即由谁来负责推广; 4.此表作为参考样表,各责任部门均应制定填写,各牵头整改部门分别负责汇总。 |
附件4
XXXX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X月进展表(参考样表)
填表单位:
序号 | 目标任务 | 主要工作 | 问题隐患 | 整改措施 及完成情况 | 形成的制度措施 及推广情况 | 备注 |
填表说明:1.“目标任务”主要填报:对照目标任务分解及进度控制表填写具体任务; 2.“主要工作”主要填报:当月开展的具体工作; 3.“问题隐患”主要填报: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需说明问题隐患涉及的主体单位; 4.“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主要填报:针对问题隐患制定的整改措施,以及问题隐患的整改完成情况; 5.“形成的制度措施及推广情况”主要填报: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形成的典型经验做法、制度措施,以及制度措施的推广情况; 6.此表将作为整治指导和督查巡查的重要依据,各责任部门均应制定填写,各牵头整改部门汇总后每月24日前报市安委办; 7.“审核人”为填报单位业务处室负责人,“审签人”为填报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
填报人: 审核人: 审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