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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42/2019-00026
文号
红安委办发〔2019〕41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6-17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咨询日 活动的通知
吴忠市红寺堡区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咨询日 活动的通知

产业园,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红寺堡区安委办关于印发<2019年红寺堡区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红安委办发〔201836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定于2018616日(星期日)开展全区第18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现将活动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8616日上午9001130时,博大购物广场。

二、活动主题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三、活动内容

(一)安全知识现场教授;

(二)万人签名活动;

(三)接受群众咨询和发放相关安全宣传资料。

四、参加活动单位

区委办、政府办、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局)、编办、人武部、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教育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分局、农业农村局、科学技术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卫生健康局、水务局、民政局、扶贫办、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综合执法局、消防大队、武警中队、道路运输管理所、工会、团委、妇联、气象站、邮政公司、供电公司、产业园、红寺堡镇(新民街道办事处)各派1名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参加;太阳山镇、大河乡、新庄集乡、柳泉乡按照文件要求统一时间,统一安排在各自辖区内进行宣传;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各1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

五、活动要求

(一)应急管理局负责总体协调和活动所需桌椅。

(二)参加活动的单位自备展板、横幅(标志牌)和宣传资料,准时签到,开展咨询和发放宣传资料。

(三)公安分局负责维护活动现场治安秩序。

(四)宣传部、广电中心负责宣传报道。

     附件: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附件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2.坚守安全红线,推进安全发展

3.坚持安全发展,担当安全使命

4.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5.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推进安全发展,增进人民福祉

7.应急有方,从容天下

8.提升应急意识,保护生命安全

9.学好用好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10.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增强公共安全意识

11.加强应急科普宣教工作,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12.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13.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4.全面强化依法治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15.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16.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17.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18.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19.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20.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1.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22.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23.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24.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25.事故不可逆,生命不重来

26.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27.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28.查患纠违从我做起,行为安全时刻牢记

29.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30.生命至上,科学救援

31.深入开展第十八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32.增强安全意识,促进和谐发展

33.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倡导安全文明风尚

34.安全生产若不讲,事故麻烦在眼前

35.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36.事故源于疏忽,安全重在防范

37.安全从身边做起,平安从你我做起

38.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39.全面贯彻新条例,保安全、抓节能、促发展

40.安全宣传人人抓,安全知识进万家

41.广泛动员全民参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

42.要防事故,先治隐患

43.学习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远离事故危害

4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

45.安全生产人人管,事故隐患处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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