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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42/2018-93425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安监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11-28
名称
红寺堡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 印发《红寺堡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体系 建设方案》的通知
红寺堡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 印发《红寺堡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体系 建设方案》的通知

红寺堡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
印发《红寺堡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体系
建设方案》的通知

  

产业园,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红寺堡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体系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吴忠市红寺堡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1128

  

  

  

红寺堡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
体系建设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依据《安全生产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730号)的有关规定和《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安办〔201870号)文件指导精神,特提出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增强安全生产监管效能,通过实施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将安全生产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体系,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缓解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任务和监管力量之间的突出矛盾,构建全覆盖、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目标

通过以乡镇(街道)及以下区域的安全生产监管为重点,将其划分成若干网格单元,厘清单元内每个监督管理对象对应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明确单元内每个监督管理对象对应的安全生产网格管理员(简称网格员),通过加强信息化管理,实现我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与网格员的互联互通、互为补充、有机结合,实现对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的动态监管、源头治理和前端处理,打通安全生产监管“最后一公里”。力争2019年年初全区网格基本建成,到2019年中旬初步建成运行高效、覆盖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监督管理对象的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

三、工作任务

(一)落实监管责任

1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制度要求,依托现有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根据实际情况划分为若干安全生产管理网格责任区,统一制定安全生产网格化体系建设方案,注重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在发现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或安全违法行为中的作用,将各级干部职工统一纳入网格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划网定格、按格定人、以人定责”的要求,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网格。切实加强信息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

2、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自觉接受网格员安全生产监督,在网格责任人监督指导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健全组织机构

3、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建立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体系建设工作专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辖区网格化管理工作。

4、各乡镇、村(社区)。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确保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体系建设工作的落实。

5、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乡镇(街道)按照监管职责将对应单元内每个监督管理对象列入网格内的,应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主动联系并参与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体系推进工作。

(三)科学划分网格

6、以行政区域为基本单位。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划分、全面覆盖、重点突出”的原则,形成由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村(居)民小组三级群防,部门、乡镇联治,全面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安全生产管理网格。

1)大网格。区安委会以乡镇(街道)为基本单位划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大网格,各有关部门分组联系各乡镇(街道),形成一个或多个部门联系一个乡镇(街道),并协助大网格内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

2)中网格。各乡镇(街道)以村(社区)为基本单位划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中网格,并全面负责网格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

3)小网格。各村民小组(居民小区)根据本辖区的自然地理条件、物业密度和管理对象划分若干个安全管理责任小网格,并协助乡镇(街道)和各相关部门抓好小网格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7、大网格管理成员。由联系乡镇(街道)的安委会领导,部门负责人、所在乡镇(街道)的党政主要领导,部门工作人员和基层站所工作人员组成,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安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正副网格长。

8、中网格管理成员。由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村两委(社区)主要领导,驻村干部、村居干部、协管员组成,形成网格管理工作小组,村两委(社区)主要领导、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正副网格长。

9、小网格管理成员。由村两委(社区)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社区干部组成,网格长由各村(社区)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自行安排。

10、加强推进网格化创建。各网格单元内的工会、妇联、共青团、民兵等党群组织应当主动参与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体系建设,积极带头创建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示范网格。

11、结合实际强化建设。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网格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并公开《网格化安全管理分布图》,明确网格划分、网格责任人员等事宜。

(四)完善工作制度

12、领导联系点工作制度。联系乡镇(街道)的安委会领导要积极监督指导联系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整治较大及以上安全隐患,维护联系点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1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抄告、监管、整治、督查常态化工作制度。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排查安全隐患,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和相关规定,开展网格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乡镇(街道)抄告的职权范围内无法解决的安全生产隐患要主动督促整改,形成系统完整的工作流程。

14、联合执法制度。根据检查情况,对重大疑难安全隐患或涉及多职能部门的非法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整治。

15、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监管制度。对易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重点行业场所(如涉爆涉毒、易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高空及有限空间作业等),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开展安全评估诊断分级,按照分级进行差异化监管。

16、信息化管理制度。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掌握网格内安全管理动态,对“大、中、小”三级网格全面实行动态化管理。

17、安全管理档案制度。各网格应建立健全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信息和安全管理档案,并按区政府和各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部门的要求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登记。

四、工作职责

(一)区人民政府职责。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网格化体系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牵头部门和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任务分工,明晰网格员与村组(居民区)、行政村(社区)、乡镇(街道)、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工作层级关系。部署、指导、检查乡镇(街道)网格化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督促本级有关行业部门和乡镇(街道)及时消除网格员发现的问题隐患,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编制《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体系建设工作手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示意图》。统筹解决辖区网格员的配置、经费等问题。组织对辖区网格员进行集中培训,使网格员会检查、会记录、会报告。

(二)各级安委办职责。

1)负责对辖区网格进行统筹管理,对各项网格化体系建设予以监督指导。

2)建立健全监管行业专家库,完善专家工作制度,在项目评估、隐患整治、监管监控、事故处置等方面发挥咨询、指导作用。

3)牵头组织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检查网格工作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情况。

4)牵头组织乡镇(街道)上报及其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

5)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制度。

6)及时向本级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和相关信息报表。

(三)各负有安全监管责任部门职责。根据本部门职责,对网格员上报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问题隐患会同乡镇(街道)分类治理。配合做好基层网格员培训工作,协调解决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职责。

1)负责划分并建立健全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管网格,明确网格人员和职责。按照上级要求,确定本级网格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工作台账。

2)编制《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示意图》,部署、指导网格员开展相关工作,及时梳理并按职责划分向负有安全监管的职责部门上报网格员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问题隐患等信息。

3)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向居民和企业负责人、企业员工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4)每季度对本辖区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填写好相关信息报表上报上一级安委办。

(五)村委会(社区)职责。

1)制定本辖区安全管理网格化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本辖区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编制网格化管理分布图和责任架构图,确定各网格的安全管理责任人,落实安全管理人员,解决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的经费。

2)根据网格实际情况配备若干名安全生产协管员,协助驻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干部积极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及时掌握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及情况,并建好台账,做好上报工作。

(六)联系乡镇(街道)的区政府领导工作职责。

1)定期分析联系点安全生产形势,指导督促安全生产工作,牵头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定期听取联系点安全生产工作汇报,负责在每年重要节日或重点时段指导协调联系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3)每年带队到联系点开展安全生产调研工作不少于 2次。

(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领导的工作职责。

1)组织科学合理制定本部门安全管理网格化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制定完善工作制度,保证参与乡镇(街道)网格化体系建设人员、经费落实。

2)督促、指导乡镇(街道)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组织本部门执法人员排查整治各网格员上报的较大安全隐患。

3)每年到所在乡镇(街道)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不少于4次。

(八)乡镇(街道)领导的工作职责。

1)党政主要领导为辖区大网格第一责任人,亲自参与安全生产网格化体系建设,落实各网格的安全管理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明确网格工作人员安全管理责任。

2)健全本乡镇(街道)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的经费。

3)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研究、部署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

(九)网格员的工作职责。

1)主要履行信息员、宣传员的工作任务。根据职责分工面向企业、“三小场所”(小商铺、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家庭户等查看非法生产情况并及时报告。

2)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检查和执法工作。

3)向监督管理对象送达最新的文件资料。

4)面向监督管理对象和社会公众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等。

五、实施步骤

按照试点先行、分步推动的原则,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

(一)网格化定责阶段(201811月—12月底)。

按照相关规则健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运行机制、规范基层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总体要求,合理划分网格,确定各级网格、各个责任区、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措施,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前期调研。

(二)网格化试点阶段20191月—3月)。

加快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力争2019年初初步建立所有镇(街道)、村(社区)和监督管理对象的基层安全

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使单元内每个监督管理对象对应明确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部署试点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建筑施工企业、交通运输企业、电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普查、重大危险源普查。

(三)网格化推进阶段(2019—2020年)。

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逐年制定推进计划,逐步将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息录入网格化监管信息平台。围绕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网格化运行、保障等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的精细化、业务的信息化和管理的规范化,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网格化监管取得明显成效。

六、保障措施

    (ー)切实加强领导。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范各类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的一项重大措施,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把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管理考核。安委会将把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评先表彰范畴。各乡镇要不断探索并建立以运行管理、巡查排查、隐患治理、信息上报、绩效考评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

(三)抓业务培训。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将网格员培训内容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定期组织集中培训。持续提高网格员发现问题的能力。创新培训手段,通过安全生产执法现场观摩、以会代训、技能比武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升网格员的业务素质。加强网格员保密教育,防止向外界泄漏所负责网格内的重要数据信息或企业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

(四)加强督导,奖优罚劣。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及时研究解决网格化推进中的重要问题;要定期督导,集中调度,通报典型做法和突出问题,加快工作进程;要严格奖惩,对进展迅速、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滞后、落实不力的,进行责任追究。

(五)狠抓落实,严格备案。

各村(居)委会的安全生产网格化体系建设方案、网格化管理示意图、责任人等报乡镇(街道)安全办备案,各乡镇(街道)和部门的安全生产网格化体系建设方案、网格化管理示意图、责任人等报安委办备案。各单位网格工作人员、管理区域、管理内容发生变动,须在30日内调整相关事项,并重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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