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直通车 > 惠企政策专区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红寺堡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 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5-11-07 来源:红寺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寺堡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民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直各部门,各分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红单位:

现将《红寺堡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 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红寺堡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部署,深入探索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模式,加快推动我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根据《吴忠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吴政办发〔2024〕22号),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6年10月,推动食品加工制造、纺织服装、装备制造及零部件制造、燃料加工、基础化学品制造5大细分行业中小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全力优化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供给、增强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总结提炼一批“链式”转型模式,探索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典型做法及模式,助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

——推动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推动35家中小企业完成数字化改造,数字化水平达到二级及以上,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中小企业11家,规模以下工业中小企业24家。

——培育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打造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2家,建设数字化车间及智能工厂 1个,打造数字化水平四级试点企业1家。

——增强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实现拟改造企业中专精特

-2-

“小巨人”企业数量达1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达6家。

二、实施内容

(一)做好试点准备工作

1.摸清数字化改造需求动员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数字化改造,推动细分行业规上工业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改尽改”,规下工业中小企业“愿改尽改”。按照“改造意愿强、经营管理基础好、具备数字化改造基础”等原则摸底了解企业改造意愿及分布,形成试点企业摸底清单,梳理首批数字化改造试点企业,并结合实施情况适时动态更新和调整试点企业名单。

2.加强政策宣贯培训。召开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启动大会,宣贯试点工作方案及扶持政策。深入开展政策宣贯和经验分享活动,解答企业问题,分享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组织数字化服务商分行业开展培训活动,讲解数据资产入表、数字化转型基础知识,引导企业培养数据资产意识,建立完善的数据资产管理体系,提升企业对数字技术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二)推进数字化改造进程

1.开展数字化诊断咨询。坚持诊转联动,组织综合集成服务商开展拟改造中小企业“一对一”入企调研诊断,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的机理、流程、工艺等,紧盯企业数字化改造痛点难点堵点,出具数字化诊断报告,梳理形成数字化改造问题、需求和场景清单。

2.加强数字化转型供需对接搭建“线上+线下”供需对接渠

-3-

道,依托公共服平台,提供需求发布、供给推送、供需对接、项目磋商、立项实施、成效验收、推广应用等环节于一体的全生命周期数字化服务。分行业常态化组织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金融机构线下供需对接会,拓展资源对接渠道。

3.推进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扎实做好试点企业改造合同签订、改造需求沟通、改造方案制定等工作,推进试点企业生产过程数字化、产品生命周期数字化、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等高价值、高带动性场景的数字化转型,推进智能设备更新、数据采集、场景集成和系统互联互通。强化新质生产力赋能,推进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在企业研发设计、视觉质检、参数优化、能耗管理等场景的深度应用,鼓励引导中小企业深度应用专业服务云平台的 SaaS(软件即服务)化服务。强化数字化改造全过程安全监管,加强数字化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

4.开展数字化转型评测验收。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完成后,工信局配合第三方机构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最新版《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开展试点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科学评估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实施效果。根据试点企业改造成效及改造后数字化水平等级,形成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验收意见。验收结果作为试点企业资金兑付、数字化服务商绩效评价重要依据。按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指南》 《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 (财建〔2023〕 117号)要求,试点工作开展后实施改造

-4-

的试点企业分阶段给予补助,2025年5月底前提交验收申请并一次性通过验收的试点企业为第一阶段实施改造的试点企业,原则上按照数字化改造实际投资金额的 7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金额 50万元; 2025年5月底后提交验收申请并验收通过的试点企业为第二阶段实施改造的试点企业,原则上按照数字化改造实际投资金额的6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金额45万元。

(三)做好经验总结与复制推广工作

1.造转型试点标杆企业。遴选基础条件好、转型效果突出、投入产出比高、可复制性强的试点企业作为转型样板。强化“一对一”跟踪指导服务,做好样板企业成效验收和经验总结,按照“成熟一批、推广一批”原则,公布优秀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典型案例,通过组织参观交流活动等方式,推动广大中小企业看样学样。

2.实施龙头引领“链式”转型。充分发挥链主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引导行业协会、龙头企业、链主企业通过系统开放、数据共享、资源协同等方式,加强与产业链供应链上中小企业的业务协同与互联互通,向中小企业输出转型能力,推进“链式”转型。强化“链式”数字化转型的经验提炼、宣传推广,提升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3.推动中小企业集群化转型。系统梳理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内中小企业数字化共性问题和需求,打造共性场景解决方案,降低集群内

-5-

中小企业转型成本。发挥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内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共享核心能力,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优化产业和金融服务,吸引多方参与,推动构建产业集群数字化生态。

4.搭建数字化服务平台载体。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第二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批复》要求,鼓励试点企业建设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设备互联互通、业务协同。支持企业新建或升级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发和推广行业整体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打造产业链供应链平台,促进大中小企业数据链、服务链、资金链、人才链、创新链、供应链、产业链全面融通。建设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及赋能中心,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诊断评估、解决方案培育、转型咨询等“一站式”解决方案,全链条、全环节助力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对验收通过的平台载体建设单位按实际投资比例给予补助。

5.加快全行业复制推广。组织开展学习交流、现场观摩等活动,推广标杆企业转型经验,推动优秀解决方案在全行业中小企业推广应用。

三、保障措施

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落实辖区配套资金,分行业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常态化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大数字化人才培育力度,助力中小企业培育数

-6-

字化转型所需的专业型、复合型人才。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强化试点企业以及数字化服务商日常监督管理、监测评价、成效总结,确保试点工作保质保量推进落实。


附件: 1.红寺堡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专班

2.红寺堡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绩效目

3.红寺堡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推进计划及责任分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