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为红寺堡区一级行政单位,现有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7人。截至2017年工作人员88人。下设综合办公室、人事职改办公室、考试中心、教培中心、督导办公室、财务办公室、基础教育办公室、学前教育办公室、职业教育办公室、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综治办公室、体卫艺办公室、项目办公室、安全教育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电大工作站。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教育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3、指导全区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中小学德育教育 ,指导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管理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及幼儿教育,制定基础教育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及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基本文件,规范办学行为。
5、负责全区义务教育学校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工作,编制下达教育经费预算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与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入计划;监督管理教育专项经费;实施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6、主管全区民办教育工作。制定全区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负责民办教育学校办学许可、宏观管理和督导评估工作;指导民办教育学校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7、负责教育宣传工作和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工作;指导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校稳定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8、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教育人才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负责区内教师的调配;统筹规划全区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负责全区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9、负责组织各类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招生计划;负责全区各类学校学籍管理和毕业证发放工作。
10、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11、负责全区教育科研工作,指导教育教学研究机构承担国家、自治区、市重大教育科研项目。指导全区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12、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和学生贷款审核及上报工作。
13、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
1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府信息。
1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根据红财(函)[2017]70号文件,批复我单位2016年度决算。
(一)核定我单位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9815852.01元,本年收入252355155.90元,本年支出241585007.70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结余分配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0586000.21元。
(二)核定我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8008571.89元,本年收入244353042.91元,本年支出235272110.3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7089504.50元。
(三)核定我单位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847162.33元,本年收入5912744.20元,本年支出4581394.61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178511.92元。
(四)核定我单位2016年度缴入财政专户588495.00元,收到财政专户核拨收入588495.00元。
三、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为20000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为8760元。比2015年减少了11240元,降低了56.2%,减少原因为公车改革后车辆上缴政府。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总计为166215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17520元,公务接待费为48695元。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总计为201499.9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147441.9元,公务接待费为54058元。“三公”经费比2015年增加了35284.9元,增加了21.2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了29921.9元,增加了25.46%,公务接待费增加了5363元,增加了11.0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为了迎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的工作导致的各种检查增加。
五、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教学设备采购均按正常程序采购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我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公示日期
公示日期为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2日
附件: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财决01表)
2.《收入决算批复表》(财决03表)
3.《支出决算批复表》(财决04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批复表》(财决01-1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财决07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决算明细批复表》(财决08-1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财决09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填报说明见附05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
2017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