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政务服务中心为执行会计制度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组织机构类型为事业单位法人,经费来源为财政局全额拨款,是红寺堡区本级预算单位,人员情况:在编在岗公务员5名。
二、单位主要职责
(一)依据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和吴忠市、红寺堡区政策措施,拟定政务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二)负责组织红寺堡区各类行政审批、收费事项等业务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集中办理和服务。
(三)负责规范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各类事项的办理运转流程、环节、时限,协调解决办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并对有关事项进行跟踪督办。
(四)组织协调涉及多个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联合审批,并对其运转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五)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监督和考核,统计、通报各窗口业务办理情况;对窗口延伸服务业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收集、整理现行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各类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为公众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七)指导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开展工作。
(八)负责办理部门委托代办的公共服务事项。
(九)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8年预算情况
根据红财发[2018]1号文件,2018年下达我单位预算总指标为750000元。
(一)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750000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750000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的拨款0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的拨款0元,政府性基金安排0元。
(二)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7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50000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0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
吴忠市红寺堡区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