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了解和掌握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确保代表议案建议“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区政府督查室联合区人大常委会人选委于5月下旬对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体情况
2019年,区政府共收到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共37件,其中议案2件、建议35件。从建议内容来看,产业发展、城市管理、道路交通、水利等民生问题依旧是代表们关注的焦点与热点,这些建议与群众生产生活和需求诉求息息相关,具有代表性、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们参政议政的热情和积极务实的精神。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37件议案建议分别落实到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水务局等13个单位办理。在区政府全面部署、督促指导下,各承办单位具体负责推进落实,截至目前,2件议案正在办理;35件建议已办结13件,无法办理1件,其余21件建议正在办理,办结率35%。
此次重点督查了2件议案、35件建议(5件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督查发现,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等单位高度重视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接到交办通知后能够对本单位负责办理的议案建议进行全面梳理,第一时间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科室、责任领导、责任人、时限要求和进度安排,所承办的议案建议也均按照要求有序推进,且部分建议已办结,办理进展较好;司法局承办的第3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特殊人群生活困难家庭救助的建议”、市场监管分局承办的第35号“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建议” 紧扣建议内容,采取的措施得当,由点延伸到面,且都已结,办理效果较为明显;发改局承办的第27号“关于新庄集乡南源市场设立银行代办点的建议”,办理效率高,达到了“立即办、快速办”的要求,切实为群众生活带来了便利。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承办单位对议案建议的重视度不够。虽然召开了交办会,并且下发文件对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但仍有部分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部分,在办理前,没有向代表深入了解建议的产生背景、现实依据和办理要求,向他们讲清政策以及初步设想,办理中,没有邀请代表一起参与,共同商讨办理措施。特别是财政局、文化旅游体育局、大河乡、新庄集乡等承办单位没有把办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与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一并部署安排,接到交办通知后没有及时制定工作方案,任务没有层层落实到人,没有进行针对性地讨论研究,在办理过程中存在拖、等、靠思想,导致办理工作进展缓慢,办理质量不高。
二是个别单位办理过程中还存在避重就轻的情形。个别建议的承办单位对代表提出的多项解决办法避重就轻地选择其中一两项较为简单的事项进行办理答复,对办理难度大的还缺乏“啃硬骨头”的勇气和本领。文体局承办的第22号“关于加快推进新庄集乡西川旅游示范区提档升级的建议”、财政局承办的第28号“关于提升预算管理精细化科学化的建议”没有认真研究代表所提的解决办法,办理过程中答非所问,办法不多、措施不强,与代表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三是希望打“人情分”的现象依旧存在。个别承办单位对办理建议重视不够、认识不足,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只重答复不重落实。做了一些皮毛工作后,未把重心放在如何全力高质量办理上,只是设法争取代表谅解,希望给予满意答复。
四是时间观念还不够强。议案建议办理时间已过半,但部分建议才刚刚开始办理,大河乡、新庄集乡等单位在要求报送办理进展情况时还不清楚本单位所承办的建议内容,这反映了部分承办单位政治自觉性不强,存在拖延、敷衍现象,区政府办将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加强调度。
五是协作机制不够完善。有的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之间仍然缺乏有效的沟通,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各自为政,存在踢皮球现象,主办单位不及时同协办单位对接,协办单位也不主动对接主办单位,导致办理工作受阻,使建议办理迟迟不见成效。文体局承办的第22号“关于加快推进新庄集乡西川旅游示范区提档升级的建议”需财政、水务等部门配合,但在办理过程中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没有及时沟通协商,所提交的办理答复情况内容不够全面,仅选择了其中一两项的事项进行办理答复,这样的答复很难让代表满意。
六是答复不及时、质量不高。各承办单位普遍对办理情况没有进行认真梳理总结,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内容不全面、不准确。对已办结的代表建议没有及时向代表答复;已答复的质量不高,没有按照规范的格式进行答复,部分答复存在内容不全面、答复不明确、避重就轻的现象。
七是个别建议因受政策等客观条件限制,一时无法办理落实。第14号“关于维修新庄集乡洪沟滩、菊花台灌溉设施的建议”根据现行政策要求,不得在2010年以后实施的国土整治、农业综合开发、高效节水、小农水项目区域内重复实施,因此无法在洪沟滩村和菊花台村实施渠道配套工程,已积极对接区人大常委会人员委,要求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争取得到提案代表的理解。
三、意见建议
(一)高度重视,优化办理机制。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是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体现,是人民政府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的重要途径,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是加快发展、跨越赶超的必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把办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办理,确保任务层层落实;要严格按照《红寺堡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和《关于做好红寺堡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政协红寺堡区三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人大代表议案建议进行一次专门研究,增加办理工作的广度、深度和透明度,积极推进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努力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转变作风,增进互动协作。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办前有联系、办中有征求、办后有回访”的要求,在办理前,向代表深入了解建议的产生背景、现实依据和办理要求,向他们讲清政策以及初步设想;办理中,邀请代表一起参与,共同商讨办理;对几个单位联合承办的,主办单位切实落实牵头责任,主动找相关单位协商,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充分利用协办单位的资源和优势,提高办理工作的完整性和一致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过程中,要及时同人大代表对接沟通,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意图和初衷,邀请人大代表到现场监督指导,针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向区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以便尽早尽快解决。
(三)注重质量,提高办理效果。各单位要以办理议案建议为契机,积极进行开发、挖掘和利用,使更多的意见建议走出纸面、展现价值;对议案建议所涉及的问题,各承办单位要进行专题研究,逐项解决。凡是具备解决条件的,立即办、快速办;凡是可以创造条件的,力促条件早日成熟,尽最大努力予以解决;因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在向人大代表解释说明后,列入解决计划,根据轻重缓急,确定落实时限,并明确时间节点,稳步加以推进。对限于政策、资金等因素而无法付诸实施的,要及时向区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同时主动和人大代表沟通,积极寻求替代办法,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充分发挥议案建议应有效应。区政府将择期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各乡镇、各部门关于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