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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24/2018-02919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12-07
名称
关于红寺堡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二十一号建议答复的函 (A类)
关于红寺堡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二十一号建议答复的函 (A类)

关于红寺堡区三届人大次会议第二十号建议答复的函

A类)

  

汤洪、吴建波、高慧、张花、蔺书娟、靳英、李茂蓉、杨青山、马丽、马旭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流动商贩管理营造良好经营秩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流动商贩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居民生活,但是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噪声扰民、有碍城市现代化建设,有效改善市容市貌,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我局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制定印发了《综合执法局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将新民街道划分5个片区5个单元网格,各单元网格将责任区域进一步细化到路、街道,实现了责任区域明确到人。新民街执法大队7个中队严格落实5个中队分片管理,2个中队错时上班制度(正班8:30~120014:00~18:00;副班12:00~14:0018:00~22:00),严格执行节假日和周末值班制度,在综合市场、车站、罗山商城、广场等人流、车流密集区域加大执法力度和巡查频次,严厉查处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沿街商铺店外经营等违法违规问题执法工作中践行“721”工作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按照个性化引导模式重点进行劝解教育,针对拒不执行的实行依法依规立案查处。二是开展集中整治。采取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制定印发了《综合执法局城市精细化管理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为期100天的城市精细化管理综合整治、自治区60大庆期间集中整治、市容市貌集中整治10余次对城区流动摊贩、夜市烧烤、小吃推车及其他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进行集中规范,坚持每月适时组织开展一次城区集中整治行动。目前共规范城区街道门头牌匾1067家,清理流动摊点7449个,规范店外经营7706家。三是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在罗山商城北侧统一划分临时摊位19个,解决了罗山商城附近私搭乱建、占道经营、乱停乱摆的混乱局面。截至目前,我局共立案处罚城区内乱搭乱建、乱摆乱放乱倒垃圾等违法行为59起,当场行政处罚483起,罚款金额2.8万元。

    

  吴忠市红寺堡区综合执法

    20181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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