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马福荣
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各项议程已进行完毕。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形成了相关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区人民政府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对“公、检、法”三个部门进行了工作评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题。最后,围绕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我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
农村低保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一项民生工程。近年来,区人民政府认真落实自治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不断强化工作措施,低保补助水平逐年提高、覆盖面不断扩大,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区上下以打造“阳光低保”为目标,集中开展了城乡低保清查整顿工作,使低保制度逐步健全、管理更加规范、基层经办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区以低保为基础,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及重度残疾人津贴等为补充,养老及医疗保险相配套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为改善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农村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从专项清理整顿活动及人大调查情况看,农村低保政策落实过程中也还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是政策宣传还不到位,基层工作不够细致,部分群众对低保申领特别是调整不理解、有怨言,影响了惠农政策的落实效果。低保管理、监督体制不够完善,部分乡村低保存在对象认定不公、程序不规范、操作不透明甚至有“关系保”、“人情保”等现象,群众对个别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享受低保意见较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建立,基层经办力量也有待进一步加强。
农村低保涉及面大、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相关政策落实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困难群众的切实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基层的和谐稳定。希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重要意义,继续深化专项清理整顿,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全社会对低保政策、法规和审批程序的知晓度,认真做好对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的宣传、教育和解释说明工作,逐步形成大家自觉理解、积极配合、共同监督低保工作的良好局面。切实完善低保管理、运行和监督机制,严格审批程序,严肃查处暗箱操作、虚报冒领、偏亲厚友等违规违纪行为,打造“阳光低保”,促进公平公正,真正实现动态管理、有进有出,确保低保制度规范运行。进一步充实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加强对乡村低保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低保工作的保障水平,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真正让社会满意、让困难群众受益。
二、对被任命的同志提几点要求
本次会议通过了区人民政府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决定任命于文忠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在此,我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向于文忠同志的履新表示热烈的祝贺!
于文忠同志是在红寺堡成长起来的一名优秀的党员领导干部。先后在乡镇和政府一些重要职能部门担任领导职务,经历过多岗位锻炼,了解基层、熟悉区情,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这次从政府部门提拔为县级领导,是个人事业发展的一大进步,同时新的岗位也有新的任务、新的要求,希望于文忠同志按照表态发言时作出的承诺,牢记肩负的责任,加强学习、深入调研,全面提高履职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为推动红寺堡区转型跨越、快速崛起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关于工作评议
开展工作评议,是地方人大对“一府两院”的一种有效的监督形式,融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公众监督为一体,把对事的监督和对人的监督相结合,提高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已经成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区一届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于2010年对政府组成部门全面开展了一次工作评议,2011年又对发改、财政等4个政府职能部门开展了工作评议,进一步增强了被评议部门接受人大监督和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对于促进政府部门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改进和加强工作,都产生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区委及社会各界的认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公检法”是地方重要的司法机关,承担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是人民群众关注度比较高的部门。常委会决定在任期的最后一年,集中对“公检法”3个部门开展一次工作评议,就是为了拓宽民主渠道,深入了解各部门工作情况,通过依法履行监督职权,促进被评议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公正司法、廉洁从政,着力为全区各项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近年来,“公、检、法”各部门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创建“法治红寺堡”、“平安红寺堡”为目标,全面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在严打整治、矛盾调处、服务民生、治安防控及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成绩,许多经验和成果在区、市宣传推广,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促进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从工作评议结果看,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公检法”3个部门的工作是满意的,都给予了积极肯定,在满意度测评中,也都获得了比较好的成绩。
但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区司法工作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的差距,社会治安和维稳形势依然面临着较大的压力。主要是由历史遗留和民生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和群众上访居高不下,而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特别是慈善产业深入推进,人流、物流、资金流快速增加,社会治安和管理形势将更加复杂;同时今年县乡人大换届,下半年还要召开党的十八大,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任务将更加艰巨;随着群众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日益强烈,而个别部门及干警执法不严、执法不文明甚至司法不公的现象依然存在,也是群众比较关注的突出问题,维护公平正义、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将是“公检法”各部门需要面对的一项重要任务;此外,司法机关基层基础工作还相对薄弱,队伍整体素质也有待进一步提高。当前,正值红寺堡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更加需要一个良好的社会和法制环境来支撑和保障。
对于“公、检、法”3部门各项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和存在的一些问题,常委会在会前调查和工作评议中,广大群众、代表和委员都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部分意见、建议经办公室整理并经主任会议研究后已经向被评议部门进行了反馈。希望“公、检、法”3个部门,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把接受人大工作评议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方式;作为总结成绩、查找不足的有效平台;作为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好区委、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结合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以评议促整改、以整改促发展,不断发扬成绩、认真查找和改进不足,突出“公正司法、执法为民”理念,加强沟通配合、注重队伍建设,在开拓进取中抓重点、攻难点、创亮点,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和谐幸福红寺堡和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再立新功,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