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和《宁夏申办动物屠宰场等场所选址动物防疫风险评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对宁夏壹加壹农牧股份有限公司递交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材料进行了受理审查和实地现场核查,均符合条件,准予许可。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2月20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馈到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未实名反馈的不予以回应)。联系电话:0953-5098510。
附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信息公示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