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处罚强制信息公开
索引号
640303014/2023-00078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7-21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行政执法救济渠道
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行政执法救济渠道

    一、申请行政复议

1、复议机关: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或吴忠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2、复议期限: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60日之内。

二、行政诉讼

1、行政诉讼机关: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2、行政诉讼期限: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六个月内。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